帝國城投資方就880萬億越南盾的額外土地款項提交建議

帝王城合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守添觀景塔綜合體項目(商業名稱為帝國城)的投資方,已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領導提交文件,請求重新確定項目的補充財務義務。

企業表示,2016年9月5日,胡志明市發佈決定,將超過11.5公頃的土地以50年期限(自2015年6月23日起)有償使用土地的方式分配給公司,用於實施項目。到2017年初,合資公司已完成財務義務,繳納超過3,581億越南盾。

根據建議文件,胡志明市當時的第927號決定明確指出,帝王城合資有限責任公司“在將土地使用形式從一次性付費租賃土地調整為有償使用土地時,無需繳納補充財務義務”。

在此基礎上,公司已開發並交付了三個建築群,包括近1,200套公寓,供居民穩定居住。

然而,自2019年至今,由於政府監察總署的結論未徹底處理補充財務義務,項目陷入停滯,給國家和投資者造成了時間、成本和資源的巨大浪費。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職能部門提出項目的補充地價方案高達8,819億越南盾,比從一次性付費租賃土地轉為有償使用土地時已繳納的金額增加了246%。

同時附加了內容:“如果今後有權限的國家機關結論必須履行補充財務義務,公司有責任履行”。

因此,合資公司建議職能部門重新考慮,根據政府監察總署的結論精神,確定補充財務義務,基於2015年土地交付的時間點,並適用當時有效的法律文件,具體是2024年土地法第257條第3款規定的第36/2014號通知。

同時,合資公司建議在本次確定補充財務義務過程中考慮規劃調整因素,以避免多次履行,給企業和管理機構造成資源浪費。

在建議文件中,合資公司引用了樂天生態智能城項目的類似情況,企業建議不執行“如果今後有權限的國家機關結論必須履行補充財務義務,則公司有責任履行”的內容,並且不適用5.4%的罰款率(基於延遲繳納的補充金額計算),因為“在確定初始土地使用費方面沒有過錯”。

經過10年,綜合體目前僅有公寓區

帝王城合資有限責任公司目前以越南投資者與外國合作伙伴高緯環球資本集團(香港)、吉寶集團(新加坡)和太古地產金融集團(英國)的合資形式運營。

在2015年公佈時,投資方表示項目總投資額為12億美元,將開發成一個包括高端購物中心、五星級酒店、辦公區和現代公寓的綜合體,項目的亮點是一座86層的多功能建築。

至今,投資方僅開發了公寓區,綜合體內的其他項目尚未建設。這也是胡志明市轉讓市場上房價最高的項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