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胡志明市正協坊人民委員會組織了一場調解會,涉及33歲的武秋草女士和一位30歲的房主,後者在DX066路的土地上誤建了房屋。這一罕見事件於6月中旬被發現,但雙方尚未就處理方式達成一致。

草女士夫婦表示,他們於年初購買了位於DX066路(原平陽省守德市)的一塊71.4平方米土地,並獲得了紅皮書。由於沒有錢建房,夫婦倆將其空置,當時周邊許多地塊也尚未建設。到6月14日,當他們準備動工時,發現一棟房屋誤建在他們的土地上。

在胡志明市誤建房屋於他人土地上

在工作會上,戶主承認了錯誤,表示該房屋已獲得建築許可,登記在其妻妹名下。他同意以2億越南盾的價格租用“神燈”服務,在45天內將房屋搬遷到鄰近的自己的土地上。

草女士家人同意此方案,但表示如果超期將提起訴訟。坊人民委員會對此方案表示同意。

此前,在海防市也發生過類似情況,陳氏金鸞女士發現杜文友先生在她的土地上誤建房屋,並不得不通過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