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在審查中央檢查委員會關於對違反黨紀的組織和黨員執行紀律的建議後,政治局和書記處確定,2020-2025任期的清化省委常務委員會(從任期開始至2024年9月)違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則、黨的規定和工作條例;領導鬆懈,缺乏檢查和監督。

結果是,省委人民委員會黨組以及許多黨組織和黨員,包括關鍵幹部,在土地、資源、礦產管理、任務執行以及反腐敗、浪費和消極工作中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這些違規行為被結論為造成嚴重後果,潛在大規模預算損失,引發不良輿論,並損害黨組織和地方政府的聲譽。

在擔任黨中央委員、清化省委書記期間,杜仲雄被確定在任務執行、反腐敗、浪費和消極工作中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同時違反了黨員不得做的規定和表率責任。這些違規行為被評估為“非常嚴重,引發輿論不滿,對黨組織和地方政府的聲譽產生負面影響”。

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杜仲雄被建議紀律處分

同樣,杜明俊在擔任省委副書記、黨組書記、清化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期間,也違反了類似規定,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

此外,一系列其他幹部被確定有違規行為,包括:阮文詩,省委常務委員會委員、省人民委員會常務副主席;黎英俊,省委常務委員會委員、原清化市委書記;陳英忠,省委委員、工商廳廳長、原清化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陳文式,省委委員、原教育培訓廳廳長;範國南,原薄遼省(現為金甌省)資源與環境廳廳長;裴國南,原薄遼省(現為金甌省)衛生廳廳長;范進黃,原富安省人民法院院長、峴港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這些幹部被結論為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上退化;在任務執行中違反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同時違反黨員不得做的規定和表率責任,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引發輿論不滿,並嚴重影響黨組織、機關和工作單位的聲譽。

政治局決定對2020-2025任期的清化省委常務委員會(至2024年9月)進行警告處分,同時建議黨中央委員會根據權限審查並紀律處分杜仲雄。書記處決定開除7名幹部的黨籍,包括阮文詩、黎英俊、陳英忠、陳文式、範國南、裴國南和范進黃;同時撤銷杜明俊在黨內的所有職務。

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杜仲雄被建議紀律處分

杜仲雄54歲,清化人,哲學博士。在2024年9月前往河內擔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之前,他在家鄉工作多年。

具體來說,畢業於榮大學後,他開始在廣昌縣委宣傳部工作,然後先後擔任廣昌縣委辦公室幹部、清化省委辦公室幹部和省委書記秘書。

從2005年到2015年,他經歷了多個領導職位,如省委辦公室主任、農貢縣委書記、省委宣傳部部長。2016年,他當選為省委常務副書記,隨後於2020年10月起擔任清化省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