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胡志明市建設局剛剛提交給市人民委員會的建議,在提議檢查的186棟公寓中,有56棟舊公寓(58個單元)是首次鑑定,130棟公寓(165個單元)因上次檢查已過去10年而重新鑑定。這些是存在潛在危險但尚未確定是否屬於按規定必須拆除的建築。

有32個坊有舊公寓需要鑑定。其中數量較多的坊如堤岸(29棟公寓)、安東(24棟公寓)、邊城(20棟公寓)、新定(18棟公寓等)。鑑定經費近330億越南盾。
檢查後,建設局將發佈結論,說明現狀是否可以繼續使用,並指定具體時間點,或者必須拆除以確保安全。
胡志明市(舊)地區有474棟建於1975年之前的公寓。其中,332棟為B級公寓(佔72%,無法滿足正常使用要求),114棟為C級公寓(25%,出現危險狀況),16棟為D級公寓(3%,嚴重損壞,危險)。截至目前,該市已拆除、搬遷了9棟D級公寓,涉及534戶居民。
目前,該市有政策支持50%的建築外部技術基礎設施費用,如交通系統、供水、排水、照明、廢物處理等,每個項目最高支持100億越南盾。
此外,該市還支持50%的搬遷、強制搬遷費用,根據已獲主管機構批准的方案執行。支持僅在投資方按批准進度完成基礎設施或搬遷工作後實施。分階段實施的項目將根據已驗收的部分工作進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