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對《地質與礦產法》修正草案提出意見。草案的主要政策之一是加強稀土管理,以確保國防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根據報告,稀土將被視為特殊戰略資源,只能按照國家戰略進行調查、勘探、開採和加工。這些活動必須由國家指定或允許的組織和企業進行;絕對禁止出口原礦。國家將投資地質調查、評估和勘探,確保合理、節約和高效的開採與使用。

加強稀土管理,確保國防安全

農業與環境部代理部長陳德勝表示,稀土在芯片和半導體、能源、國防技術、電動汽車電池、合金、新材料、飛機和無人機等關鍵工業領域具有戰略作用。隨著高科技工業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全球稀土需求預計在未來十年內將大幅增長。

2024年《地質與礦產法》規定了戰略礦產開採原則,與經濟社會效益和環境保護相結合,但政府認為稀土需要單獨機制,這種資源正對安全、國防和國際關係產生重大影響。

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阮清海評估,稀土儲量是越南的巨大競爭優勢,因為許多高科技領域如半導體和量子計算都依賴這種原料。她建議具體規定評估、開採和加工方法,以避免資源流失和防止違規行為。

加強稀土管理,確保國防安全

副總理陳紅河確認政府的觀點是將稀土列為戰略礦產,建立與安全-國防相關的單獨管理機制。規定將從勘探、開採到加工、技術進出口和項目結束具體化。國家將指定一個具備能力、水平和技術的中央機構負責統一管理。

該法律草案預計將在第十次會議上提交國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