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就數字轉型法草案提出意見,預計將在第10次會議按照簡化程序提交併通過。草案規定,國家有責任確保所有公民,無論年齡、性別、教育水平、地理或經濟條件,都有平等機會訪問和使用在線公共服務。
在線公共服務系統必須遵守國際標準,包括友好界面、多語言支持、手語和殘疾人支持形式。平臺必須兼容多種設備,同時為偏遠、特別困難地區提供訪問支持工具。
該法案還指出,在線公共服務應根據公民生活事件和企業生命週期設計,針對個人和組織進行個性化定製。國家機關必須協調聯動,按事件鏈提供在線公共服務,而不是按行政權限分割。公民和企業只需提供一次信息;處理流程連續、無縫、跨行政邊界,最大限度減少時間和成本。

科學技術部常務副部長武海君表示,該法案將數字轉型確定為“首要突破”,優先發展基礎設施、數據、人力資源和國際合作。草案還將以下原則法律化:以人民為中心、從源頭數字化和基於數據管理,以確保“不讓任何人掉隊”。
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黃清松表示,完全在數字環境中管理是必然趨勢,但政府需要考慮過渡階段,以確保現有系統仍穩定運行,不給人民帶來困難。“如果基礎設施和人力資源未準備好就加快轉型過程,可能影響公共服務提供,”他說。
解釋中,科學技術部部長阮孟雄表示,這是一項困難的法律,世界尚無先例。該法制定簡潔,具有框架性,以便政府靈活通過法令指導。他強調:“該法明確規定從紙質管理轉向數字化管理;在數字環境中管理是默認,紙質管理是例外。國家機關負責人如果不實施數字轉型,必須承擔責任。”

數字轉型法為數字國家奠定法律基礎,創建數字經濟和數字社會發展機制,確定統一治理結構和國家數字轉型協調機構。草案還規定,國家至少撥出1%的預算用於實施數字轉型,必須每年評估效果,從“衡量程度”轉向“衡量結果”。
阮孟雄部長確認,該部將最大限度吸收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意見,完善草案,提交國會審議通過,準備在即將開幕的會議上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