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政府監察關於企業單獨發行債券及使用企業單獨債券資金的監察結論信息,Novaland 方面表示,這些是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發行的債券包,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總未償債務為 34.878 萬億越南盾。
據 Novaland 稱,在 2024 年至 2025 年的重組過程後,目前大部分這些債券包已被 Novaland 全額償還本金和利息,僅剩“少數包存在未償債務”。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單獨發行債券的總未償債務為 19.559 萬億越南盾。因此,Novaland 已償還了 15.319 萬億越南盾,佔 2023 年 6 月 30 日總未償債務的近 44%”,Novaland 方面表示。
對於政府監察已建議將信息轉交給職能部門的 24 個債券包,Novaland 表示該集團已償還並結算了 15 個債券包,總初始價值為 7,000 億越南盾(佔初始總未償債務的 57.7%)。
基本完成結構並延長了 1 個債券包,總初始價值為 250 億越南盾,維持按時從項目合法收入來源償還 7 個債券包。
對於剩餘的 1 個逾期債券包(佔初始總未償債務的 8.2%),Novaland 也已向債券持有人償還本金和利息,將未償債務從 1,000 億越南盾減少至 833 億越南盾,並繼續通過債券持有人同意的多種解決方案處理。
關於債券包發行信息披露中的違規行為,Novaland 解釋說,這是由於“一些客觀、不可抗力的事件,公司無法控制,特別是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的社會隔離階段,導致債券信息披露過程出現了一些非關鍵信息的遺漏和延遲”。
對於監察結論中提到的使用發行資金購買出資份額,而出資方的出資並非實質出資的跡象,Novaland 辯稱“與賣方之前的交易無關”。
Novaland 表示,在進行出資份額/股份轉讓交易時,賣方已向 Novaland 承諾轉讓出資的合法性,且賣方被記錄為發行股份/出資份額公司的股東/成員,擁有轉讓的出資份額。同時,賣方負責確保該出資份額完全屬於其唯一、合法所有權和處置權。
“Novaland 重視監察結論中指出的單獨發行債券活動中的不足,並始終盡最大努力制定糾正這些不足的方案,以履行對債券持有人的承諾”,Novaland 方面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