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遏制與酒精相關的交通違規和事故,從10月18日起,全國交警在同一時間段內同步開展酒精濃度專項檢查。兩個主要檢查時段是中午12點至14點30分和晚上19點至22點,這些時段被評估為最多人飲酒後參與交通的時間。
這是交通警察局(公安部下屬)的新做法,旨在改變民眾的習慣,特別是在節假日或違規情況複雜時。
在10月18日首日,全國交警發現並記錄了超過3800起酒精濃度違規案件,其中包括4輛客車、18輛卡車、147輛9座以下載人汽車、3615輛摩托車和45輛非機動車。
處罰數據分析顯示,36至55歲年齡組佔比最高,超過59%(2269起)。18至35歲年齡組有1079起(佔28.17%),18歲以下有19人,55歲以上有460人。

交通警察局認為,大多數違規者已成年,有認知能力,但在參與交通時缺乏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儘管已受到嚴厲警告和處罰規定。
在實際檢查中,許多違規者丟棄了車輛。然而,根據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法》,未執行處罰決定者將不被頒發或更換駕駛執照。
現行法律嚴禁駕駛員血液或呼氣中含有酒精濃度。2019年《預防和控制酒精危害法》規定,飲酒者不得駕駛汽車、摩托車、自行車、非機動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所有違規行為均受處理,不分飲酒程度。
在2025年前9個月,全國職能部門處理了超過31萬起道路酒精濃度違規案件。根據第168號法令,酒精違規行為的罰款已加重,汽車最高罰款4000萬越南盾,摩托車最高罰款1000萬越南盾,並伴隨吊銷駕駛執照10至24個月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