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0日,青年在線消息來源稱,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已決定調整,移除轄區內度假和旅遊項目中與“未形成居住單位的住宅用地”相關的內容。
被調整的項目包括東海旅遊度假區(金蘭半島北部,金林坊)、嘉欣生態旅遊區(塗克灘-昏赫,東寧和坊和和勝坊)、玉霜生態旅遊區(平立村和淡水村,南金蘭坊)、芽莊景觀度假生態別墅區(南芽莊坊)、皇家旅遊公寓和酒店區(太原路,西芽莊坊)等。
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稱,發佈這些決定以移除與“未形成居住單位的住宅用地”相關內容,旨在根據2020年11月4日政府監察結論進行處理和補救。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指派農業與環境廳向省人民委員會建議,依法徹底處理移除項目決定、土地分配文件、土地租賃文件、土地使用權證書中“未形成居住單位的住宅用地”的內容。
指派建設廳向省人民委員會建議,依法徹底處理移除項目詳細規劃(比例1/500)決定和文件中與“未形成居住單位的住宅用地”相關的內容。
省人民委員會還指派慶和省稅務局牽頭,主動協調相關機構、單位和地方,依法處理項目產生的財務義務內容,並防止預算流失。
根據2020年11月4日政府監察結論,慶和省的旅遊別墅、度假別墅、公寓酒店等被稱為“未形成居住單位的住宅用地”的類型曾發展迅速,有助於吸引投資、促進旅遊業和增加預算收入。
然而,這種類型在土地法律中未明確規定,導致許多問題,潛藏著與次級投資者的所有權期限、土地使用權和居住登記相關的爭議和投訴風險。
政府監察已建議總理指導各部委、行業和地方處理未形成居住單位的住宅用地的投資和轉讓情況,方向是:仍鼓勵旅遊投資,但確保不給投資者帶來法律風險,不阻礙資金流動,並逐步完善法律框架。
目前,在法律制度完善前,暫停為新的公寓酒店項目發放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