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億防潮項目工作組向胡志明市報告擬支付土地的法律狀況

在10000億越南盾防潮項目投資者提出將另外4塊土地補充到項目支付土地基金後,談判小組召開會議審查這些土地的法律狀況。

這些土地包括守德縣居民區和再安置區;仁德-福祿城區,協福鄉和守德鄉;平利忠坊420號地塊(現為武玉潘街);芹翁蘭坊257號陳興道地塊。

除了提議補充的4塊土地外,投資者還提議保留原有的5塊土地,包括:新美坊南部城市區A區C8A區;福隆坊232號杜春合地塊;平貴坊762號平貴地塊。福隆坊地塊(核中心);富順坊290號陶智地塊。

對於平利忠坊420號地塊(現為武玉潘街)的審查結果,有足夠基礎納入BT合同談判。

該地塊現狀,越南畜牧技術股份公司正在用作生產基地和公司辦公室。目前有19戶78人戶籍在該地塊,前身為該單位安排住房供員工自建住宅,未獲得國家主管機構頒發的建築許可證。

如果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批准支付該地塊,土地基金髮展中心建議投資者承諾承擔搬遷補償費用及與支付價值相應的借款利息費用(從納入合同附件起至1/500規劃獲批時)。工作組成員一致同意用於支付BT合同。

芹翁蘭坊257號陳興道地塊有足夠基礎納入BT合同談判。此前已批准用於範廷鳳體育中心BT項目的支付原則。

目前市人民委員會已終止以BT形式實施範廷鳳體育中心項目,並轉為使用公共投資資金實施。

該地塊現狀,陳興道街和阮克柔街臨街面正在經營咖啡店和體育健身房。

工作組成員一致同意用於支付BT合同。同時建議市人民委員會交農業與環境廳配合財政廳、文化體育廳按規定辦理回收手續。

此外,工作組還討論了福隆坊4.2公頃地塊,該地塊已在BT合同中確定。

初步審查後,財政廳認為福隆坊4.2公頃地塊(原為守德市福隆B坊)的福仁房地產股份公司項目實施法律依據不足,無法根據投資法規定批准投資原則,因為該地塊已由市人民委員會與投資者一致同意實施10000億越南盾防潮項目。

對於其餘地塊,正在繼續審查和談判。

10000億越南盾防潮項目規模

考慮氣候變化因素的胡志明市潮汐淹沒解決項目-第一階段包括7個項目,6個潮汐防潮閘和7.8公里西貢河沿岸堤壩。

該工程旨在為西貢河右岸及胡志明市中心的570平方公里區域約650萬居民防潮和應對氣候變化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