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晚,守德坊公安(胡志明市公安局)已決定立案、起訴嫌疑人,並對範如武寶(17歲,居住於橋翁蘭坊)發出禁止離開居住地的命令,以調查擾亂公共秩序罪。
上述決定和命令已獲得人民檢察院批准。
與此案相關,守德坊公安繼續調查、完善檔案,並按規定處理N.H.T.K.(15歲,居住於橋翁蘭坊)。
據調查,10月26日17時,在地鐵1號線列車上,當列車行駛到高科技園區站時,T.H.N.M.先生(23歲,居住於西貢坊),列車上的值班保安,提醒一名女乘客N.T.H.(33歲,居住於慶會坊)不要把腳放在座位上。
此時,B.和K.衝進來用手毆打M.先生,直到列車在守德站停下,周圍人勸阻並將M.先生帶下列車。
B.和K.也根據守德站工作人員的要求下車。隨後,M.先生、B.、K.和H.女士被坊公安要求到派出所澄清。
守德坊公安已查明衝突原因源於此前M.先生用手拍打小男孩(名叫Th.,約3歲)的背部,提醒他不要在列車上大聲喊叫,然後H.女士(小男孩的阿姨)罵M.先生並說“為什麼打我侄子”。
M.先生道歉並說“有點累”,H.女士讓M.先生“去別的地方”。之後,H.女士把腳放在座位上,M.先生去提醒時被B.和K.衝進來毆打。
通過檢查M.先生身上的痕跡,記錄到左眼窩位置有腫脹,右眉位置有腫脹,上唇有黏膜撕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