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控制攻擊鄰居並固守家中一整天的男子”事件,11月2日,Tăng Nhơn Phú 坊公安(胡志明市公安)與相關業務單位合作,將P.V.H.先生(49歲,居住在Tăng Nhơn Phú 坊)送去進行精神鑑定,以服務於調查原因和處理事件的工作。
此前,11月1日晚,在持三把刀固守家中15小時後,H.先生被職能部門控制,帶回公安總部澄清使用兇器攻擊鄰居致傷的行為。
在公安機關,H.先生表現出神經異常,無法保持冷靜。目前,職能部門正在完成程序以完善檔案,處理事件。
初步,職能部門確定原因源於H.先生經常在自家位於Tăng Nhơn Phú 坊275號路的家中從凌晨4點開始播放大聲、嘈雜的音樂。
11月1日凌晨,因經常被幹擾睡眠,H.先生的鄰居過來提醒他此事。然而,H.先生不接受,還大聲辱罵,跑進屋內拿刀刺傷鄰居。受害者隨後被周圍人送往醫院急救。
看到H.先生還持刀且行為異常,可能對他人造成危險,居民向職能部門報告。之後,H.先生持刀跑回附近家中緊閉門窗,固守。
Tăng Nhơn Phú 坊公安配合刑事警察、民兵自衛隊、基層治安秩序力量迅速趕到現場,開展動員H.先生出面自首的工作。
經過多次動員,H.先生仍不合作,對抗職能部門。警察被迫使用梯子爬上屋頂接近。
在接近房屋內部的過程中,職能部門遇到困難,因為H.先生鎖緊門,封堵所有入口。當職能部門接近試圖破門時,H.先生持三把刀威脅自殺,因此職能部門被迫尋找其他方案。
到11月1日中午,H.先生自行收集褲子、衣服等,然後點火燃燒,導致濃煙滾滾。第二區消防救援和救援隊隸屬於胡志明市公安消防和救援警察局(PC07)調動多名幹部、戰士和專用車輛到現場支援。火勢隨後被撲滅。
大約19點,職能部門奪下刀,控制H.先生,確保周圍居民的安全和秩序。H.先生被帶上車送回公安總部工作。
據周圍居民稱,H.先生獨自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