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控制攻擊鄰居並固守屋內一整天的男子”事件,11月2日,Tăng Nhơn Phú 坊公安力量(胡志明市公安局)與相關業務單位合作,將 P.V.H. 先生(49歲,居住在 Tăng Nhơn Phú 坊)送去進行精神鑑定,以服務於調查原因和處理事件的工作。
此前,11月1日晚,在持三把刀固守屋內15小時後,H. 先生被職能部門控制,帶回公安總部澄清使用兇器攻擊鄰居致傷的行為。
在公安機關,H. 先生表現出神經異常,無法保持冷靜。目前,職能部門正在完成程序以完善檔案,處理事件。
初步,職能部門確定原因源於 H. 先生家附近有鄰居經常在位於 Tăng Nhơn Phú 坊 275 號路的家中從凌晨4點開始播放音樂聲音大、嘈雜。
11月1日凌晨,因經常被幹擾睡眠,H. 先生曾去提醒此事。然而,鄰居不接受,還大聲辱罵,與 H. 先生髮生矛盾。H. 先生隨後跑進屋內拿刀刺傷鄰居。受害者隨後被周圍人送往醫院急救。
看到 H. 先生還持刀且行為異常,可能對他人造成危險,居民向職能部門報告。之後,H. 先生持刀跑回附近家中緊閉門,固守。
Tăng Nhơn Phú 坊公安與刑事警察、民兵自衛隊、基層治安秩序力量迅速到達現場,部署動員 H. 先生出面自首的工作。
經過多次動員,H. 先生仍不合作,對抗職能部門。警察被迫使用梯子爬上屋頂接近。
在接近房屋內部的過程中,職能部門遇到困難,因為 H. 先生鎖緊門,封堵所有入口。當職能部門接近試圖破門時,H. 先生持三把刀威脅自殺,因此職能部門被迫尋找其他方案。
到11月1日中午,H. 先生自行收集褲子、衣服等,然後點火燃燒,導致煙霧瀰漫。第2區消防救援與救援救援隊隸屬於胡志明市公安局消防與救援救援局(PC07)已調派多名幹部、戰士與專用車輛到現場支援。火勢隨後被撲滅。
到約19點,職能部門已奪刀,控制 H. 先生,確保周圍居民的治安秩序和安全。H. 先生被帶上車送回公安總部工作。
據周圍居民稱,H. 先生獨自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