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政府向國會提交了《地質與礦產資源法》若干條款修訂草案。農業與環境部長陳德勝表示,稀土在合金和先進材料、太陽能板、電動汽車電池、軍事機器人和自動駕駛設備、無人機等多個重要工業領域具有戰略作用。
由於高科技產業、可再生能源和電動汽車的快速發展,預計未來十年稀土需求將大幅增長。部長強調,稀土目前是一種特殊商品,對全球國防、安全和外交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要求對與此類礦產資源相關的活動實施嚴格的管理機制。
增加關於稀土管理、加工和使用的專門規定是重要解決方案之一,為開採行業的發展提供動力。在全球稀土供應短缺的背景下,這一規定將為國家帶來實際利益。

根據草案,稀土是特殊的戰略資源。稀土的調查、評估、勘探、開採、加工和使用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稀土戰略。該資源應受到保護,合理、節約、高效地開採和使用,結合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確保國家的國防和安全。
國家優先投資並組織實施稀土資源的地質調查、評估和勘探。稀土的勘探、開採和加工活動必須受到嚴格控制,不得出口稀土原礦;只有國家指定或允許的企業和組織才有權勘探、開採、加工和使用稀土。
稀土深加工活動必須與建設現代工業生態系統相結合,以提高國內價值鏈,確保在實施國家稀土戰略中的自主性。
審查機構——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一致同意規定,以嚴格管理稀土,建立重要的法律框架,推動稀土礦產開採、加工和使用行業協調發展、高效和可持續。
然而,委員會建議起草主導機構研究並考慮設計一個專門章節來規定重要戰略礦產,確保法律的普遍性和長期穩定性。有意見認為,在涉及國防和安全的敏感區域發放稀土勘探和開採許可證之前,發證機構需要徵求國防部和公安部的書面意見。
國會將於12月3日討論該法律草案,並預計於12月11日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