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長梁三光談應對犯罪和網絡安全危險情況

據公安部部長梁三光表示,對於網絡安全法草案,這是完善保護網絡安全法律基礎的步驟,為組織、企業和個人在網絡安全保護活動中創造便利條件,滿足網絡空間管理和保護的要求,促進技術研究和發展,提高越南的競爭力以及在網絡安全領域的國際合作。

沒有任何國家能獨自確保網絡安全

因此,法律將具有明確的分工和分級精神,避免與原則性框架規定重疊。

特別是在沒有一個國家能獨自確保網絡安全的背景下,這是一個全球性挑戰,需要加強國際合作、信息共享以及國家層面的行動協調。

因此,當前的國際合作將具有行動性,立即打擊網絡犯罪。最近簽署的河內公約旨在動員所有部門、行業、地方、組織、企業和個人的參與、協調和合作責任。

其中,公安部被政府指定為國家網絡安全事件應對、恢復的主持、協調、聯盟機構,包括各機關和企業。

公安部還成立了一個聯盟,涉及多家企業、相關公司以及第86司令部、國防部參與,應對事件。

據部長表示,當發生事件時,明確分工誰做什麼,誰執行什麼以收集、恢復和鬥爭。

最終目標必須正確評估這種侵犯網絡安全活動的本質,以徹底處理。

部長表示,被政治局分配擔任網絡安全協會主席。協會成立了一個聯盟,有個人和組織參與,並指派網絡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預防局為常設和協調單位。

發揮國家網絡安全中心的作用

最近簽署河內公約,網絡安全協會、企業、組織和個人做出了巨大貢獻。因為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我們動員聯合國、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使該公約得以在河內簽署。

“這是迄今為止在聯合國總部外簽署的最大公約,各國都參與簽署。我也非常感謝參與網絡安全協會的個人和企業,支持執行最近的公約。目標是動員、及時應對網絡安全危險事件和情況。”——梁光說。

據公安部部長表示,目前所有與民事相關的信息系統都相互連接和互通,因此發生事件時,不能獨自解決。只有當所有信息系統都得到安全和保障時,系統才能確保安全。

“只要一個信息系統被攻擊、被控制,不僅影響該機關、組織、企業的信息系統,而且影響全國乃至全球信息系統的安全和保障。”——部長指出。

因此,國家網絡安全中心將發揮監督和國際合作的作用,因此所有民事信息都必須連接到國家網絡安全中心。當發生事件時,這將是唯一立即提供支持的聯絡點。

因為實際上存在對象可能在這個國家,服務器可能設在另一個國家,但侵犯第三個國家的活動的情況,那麼參與公約將發揮中心在鬥爭、起訴、正確執行這些活動本質中的作用。例如間諜、與欺詐相關的經濟犯罪。

同時,梁光表示,確保網絡安全的本質是打擊網絡空間犯罪。因此,各國之間共享信息、收集證據和電子數據是決定性因素。

實際上,越南正在使用的許多跨境應用和平臺服務器設在國外,因此各機關需要與其他國家緊密合作,以共享信息、收集證據、打擊犯罪。

分級給鄉鎮級在國家秘密保護中的作用

關於國家秘密保護法(修訂)草案,梁三光部長表示將採納代表的意見,修改補充電子數據的形式;賦予鄉鎮級在一些國家秘密保護活動中的權限;簡化內部行政程序、保護期限、延長、解密、銷燬國家秘密文件,徹底分級給地方,尤其是鄉鎮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