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批准54家公司試點將農業用地用於商業住宅建設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裴明勝剛剛簽署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文件,批准54家房地產經營組織根據農業與環境廳的建議,試點將農業用地用於商業住宅建設。

此通知是房地產經營組織和相關國家機關執行後續步驟的依據,以便通過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或根據國會2024年第171號決議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擁有土地使用權,來實施商業住宅項目。

自通知生效之日起(11月7日),要求相關機關、組織和個人依法為項目實施創造便利條件。

此前9月29日,在第四次會議上(專題會議),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已通過根據第171號決議擬在胡志明市2025年(第一批)試點的54塊土地清單。

54個將農業用地用於商業住宅的項目總面積超過650萬平方米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批准的54塊土地由54家房地產公司實施項目,總面積超過655.7萬平方米,其中預計轉換用途的稻田面積近21.3萬平方米。

有48塊項目土地位於巴地頭頓省地區,還有6塊土地位於原胡志明市地區。

試點決議允許通過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或擁有土地使用權來實施商業住宅項目。

與現行法律要求必須擁有或轉讓100%住宅用地不同,該決議允許房地產經營組織在試點項目中接收土地使用權轉讓、轉換土地使用目的,針對一種、幾種或各類土地(農業用地;非農業用地非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和其他土地),如果該土地符合當地住房發展規劃、計劃和方案。

目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繼續審查擬試點項目的土地,以繼續允許公司實施商業住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