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下午,在國會關於《人口法》草案的全體討論會上,阮善仁教授(胡志明市國會代表團代表)繼續就現狀發言,並提出一些提高出生率、應對人口老齡化現狀的解決方案。
提議對婦女生育的最高支持僅相當於撫養一個孩子成本的1-1.5%
據阮善仁先生表示,《人口法》草案將決定國家未來多年的發展,因為人口老齡化和減少的風險需要及早採取補救措施。然而,2025年《人口法》草案中提出的解決方案不足以確保越南穩定維持替代生育水平,因此生育率繼續下降的風險依然存在。
據他介紹,影響評估報告提出了維持替代生育水平的解決方案,包括:婦女額外休產假一個月並獲得620萬越南盾;父親額外休假5天,獲得69.5萬越南盾;35歲前生育第二個孩子的獎勵200萬越南盾;低生育率地區支持200萬越南盾;少數民族婦女生育支持200萬越南盾。
因此,一名生育婦女每次生育最多可獲得約1300萬越南盾的支持。
而目前全國平均地區最低工資約為400萬越南盾,僅夠維持一名勞動者的生活。但撫養一個孩子從出生到18歲成年,至少需要9億越南盾。
因此,草案中提出的對婦女生育的最高支持僅相當於撫養一個孩子成本的1-1.5%。
基於以上分析,阮先生提議重寫替代生育水平的概念,並強調人口工作的觀點是一切為了人民的幸福,為了國家快速和可持續發展,為了民族永存。“不以高經濟增長換取降低生育率”,阮先生建議。
阮先生提出的重要解決方案是必須改變最低工資關係,為國家創造長期發展。具體而言,國家必須公佈一名工作者足以撫養一個孩子的生存工資水平;兩名工作者必須能撫養兩個孩子。
“這應被視為企業主必須為勞動者確保的強制性規定”,阮先生提議,並認為實施路線圖可能需要5到10年。
花費鉅額資金也難以解決人口老齡化和提高出生率的問題

隨後,衛生部部長陶紅蘭就代表們關心的兩個項目《人口法》和《疾病預防法》進行了說明。
蘭女士表示,此次制定《人口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因為越南正從“人口與家庭計劃”政策轉向“人口與發展”。
新法律有望為調整人口規模、結構、分佈和質量,與可持續發展相結合提供法律基礎。
衛生部部長表示,起草機構已仔細研究代表的意見,特別是在當前快速老齡化背景下與人口和發展政策相關的內容。
據蘭女士介紹,通過仔細研究阮善仁代表(胡志明市)的報告和彙總,顯示國際經驗表明應對人口老齡化和提高出生率需要巨大的資源。
“像日本、韓國這樣的國家已經提供了巨大的經濟支持包來鼓勵生育,改善人口結構,但取得的成果仍然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問題。即使是歐洲國家,儘管社會福利發達,也未能逆轉這一趨勢”,蘭女士說。
據陶紅蘭部長表示,人口問題不僅是衛生部門的單獨事務,還需要所有部委和部門的解決方案。
“我們必須努力,必須有長期、同步的多種解決方案,同時考慮每個地方的社會經濟發展和文化因素”,她強調。
部長還強調,法律是按照框架法方向制定的,規定了通用原則,而政府將通過適合國家每個發展階段的子法律文件具體化。
“法律將明確規定維持替代生育水平、減少出生性別比失衡、提高人口質量、人口傳播教育以及合理分配資源以確保可行性的政策”,蘭女士補充說。
從2035年起,國家面臨勞動力減少的狀況?
阮善仁教授分析,在日本,人口老齡化狀況拖累了幾十年前的GDP增長成就,併為未來多年的下降創造了勢頭,為越南提出了教訓。
據阮先生介紹,越南2050年的替代生育水平預測為1.63,2100年為1.38。因此,他評估在未來10年內,越南仍能維持勞動生產率和勞動力數量增長兩個增長動力。但從2035年起,國家只剩下提高勞動生產率這一個動力。
勞動力減少的狀況還可能造成勞動力短缺,阻礙未來幾年的經濟發展。“這是21世紀越南發展的最大挑戰”,阮先生強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