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總理範明政批准了2026-2030年國家空氣質量管理行動計劃,旨在逐步改善重點經濟區域的空氣汙染,特別是河內、胡志明市及鄰近省份。目標是到2030年,大城市必須顯著降低細顆粒物濃度,並增加空氣質量優良和中等的天數。
河內力爭到2030年,在監測站點的PM2.5濃度比2024年降低20%,並將空氣質量優良和中等的天數提高到至少80%。到2045年,首都的PM2.5濃度達到國家標準。太原、富壽、北寧、興安、海防和寧平省設定了在同一時期減少10% PM2.5的目標。胡志明市和其他城市必須保持逐年改善的趨勢。

政府要求大型排放源如水泥、熱電、煉鋼、鍋爐等必須有明確的減排路線圖。對於交通,從2030年起,全國所有汽車、摩托車和機動車輛將按照國家標準和規定管理排放。這種控制通過車輛的技術檢驗、監測和轉型路線圖實施,而不是車輛本身“自我控制”排放。
在未來五年內,河內和胡志明市必須將所有公共交通車輛轉換為使用清潔能源,同時支持運輸企業和科技車輛轉向環保車輛。
全國設定了到2030年擁有1200個綠色建築的目標,其中河內至少200個,胡志明市500個。國家空氣汙染預警、預測和控制系統將投入運行,同時成立國家空氣汙染治理指導委員會,重點首先放在首都地區。
近年來,河內和胡志明市經常記錄空氣質量處於不良水平。河內正在逐步限制汽油摩托車,從2026年7月開始在一環內實施,2028年擴展到二環,2030年擴展到三環。
在中央層面,專業部門正在制定汽車、摩托車和機動車輛的排放標準。草案提議河內和胡志明市從2027年7月1日開始進行排放檢驗,隨後在2028年擴展到直轄市,到2030年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