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下午,公安部人民公安通信局組織了由公安部主持起草的法律項目座談會。
關於網絡安全法,少將杜兆峰——公安部人民公安通信局局長建議媒體與已有聯繫的媒體系統合作,交換信息,加強在平臺上的宣傳,警告網絡安全犯罪。
他強調最近情況的嚴重性,尤其是對年輕人——網絡犯罪“受害者”最多的群體。該法律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極其重要。
上校趙孟松——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防範局副局長(公安部)表示,2025年網絡安全法是在合併2018年網絡安全法和2015年網絡信息安全法的基礎上制定的。
關於與之前兩部法律的新點,上校松表示,合併兩部法律要求將2015年信息安全法的規定補充到2018年網絡安全法中,以實現統一。
同時,補充了一些新內容,以確保符合實際情況,以及黨和國家領導人在發展科學技術、確保越南網絡安全方面的重大方針。
他強調補充關於數據安全的新規定非常重要。目前,各機關、部門和地方正在大力推進數字化轉型,建設國家數據中心、行業內大數據系統以及組成部分數據系統。
這些數據將有效服務於公共服務、民眾便利和生活需求。然而,生成的數據日益龐大,成為國家在創新、發展和數字化轉型中極其重要的資源。
同時,個人數據保護法已具體規定了保護個人數據的責任和義務,有助於形成、發展和保護國家數據。在當前階段,這些規定非常必要。

另一個重要內容是草案包含了管理風險、阻止使用人工智能(AI)創建虛假信息和圖像的行為的內容。
提供服務的平臺(包括國內和跨境)必須建立解決方案,以主動檢測由人工智能生產的不真實產品。因此,必須主動阻止和預防。
“如果他們不執行,則被視為違反越南法律”,上校松表示。
以前,當發現由人工智能生產的不真實內容、假新聞時,職能部門會要求平臺必須阻止或刪除。“但在新法律中,規定他們必須主動建立過濾器來檢測上述內容以刪除、阻止、清除”,松先生表示。
2025年網絡安全法還補充了關於網絡安全保護經費的規定。國家機關、組織、國有企業、政治組織必須確保至少10%的項目、計劃、方案、投資計劃應用和發展技術的總經費用於保護網絡安全。
這是一項新規定,體現了政府在建設信息技術系統方面的指導,確保這些系統在面對國內外普遍攻擊時得到相應保護。
松先生指出,許多機構尚未充分關注投資保護系統,導致系統在面對攻擊、非法入侵和非法收集數據風險時脆弱。
據上校趙孟松,2025年網絡安全法補充了關於負責人責任的規定。負責國家重要信息系統的人員必須參加考核,擁有信息系統管理能力證書。
這旨在確保負責操作、管理系統的人員必須具備水平、瞭解網絡安全,同時將個人責任與操作活動聯繫起來,限制錯誤和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