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廣治省公安廳調查安全機構表示,已對案件提起公訴,並對犯罪嫌疑人陳光忠(26歲)、阮明順(29歲,同住嘉萊省延鴻坊)、黎文紀(31歲,住胡志明市)和胡德世(36歲,住得樂省)採取臨時拘留措施,指控他們利用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和電子設備侵佔財產和洗錢。

此前,廣治省公安廳網絡安全處與公安部網絡安全局主持,協同各業務單位成功偵破專案,逮捕了4名利用計算機網絡、電信網絡和電子設備侵佔多名受害者超過230億越南盾的犯罪嫌疑人,其手段新穎且非常狡猾。

據調查,自2026年1月起,陳光忠和黎文紀商議實施“換卡”手段,旨在奪取受害者的手機號碼使用權。

由此,犯罪嫌疑人控制了與手機號碼關聯的銀行賬戶,以接收OTP驗證碼,服務於轉賬操作。

具體而言,陳光忠收集有存款的客戶信息,交給黎文紀以換成“白卡”。黎文紀僱傭胡德世,作為網絡運營商的合作者,以每張1500萬越南盾的價格進行非法換卡操作。

在奪取號碼使用權後,陳光忠使用專用設備和軟件訪問銀行賬戶,突破多層安全防護以侵佔資金。

侵佔所得的資金,陳光忠請阮明順通過購買交易所的USDT加密貨幣進行洗錢,隨後轉移至多個不同錢包以掩蓋來源。

典型案例如1月20日,該團伙收集了15名使用SIM卡的客戶信息,成功更換了13張SIM卡,從7至8個賬戶中侵佔資金,總額達30億越南盾。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據廣治省公安廳稱,犯罪嫌疑人相當輕鬆地突破了基於生物識別的安全系統。

從2026年2月至3月,犯罪嫌疑人繼續以類似手段作案,將侵佔資金總額提升至超過230億越南盾。

在搜查過程中,職能部門查獲了大量相關文件和物證。

4月12日,公安部副部長範世松上將致信表揚廣治省公安廳。信中稱這是一項卓越的戰績,體現了在與高科技犯罪鬥爭中的責任精神、機智和敏銳;同時認可了地方公安與部屬單位之間協調配合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