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1694號公文中,婦女與兒童事務局(衛生部)建議太原省衛生廳配合職能部門檢查、核實侵犯兒童權利的行為,並支持保護在太原省遭三名親屬虐待的女孩的措施。
公文明確定於2025年11月18日20時,在國家兒童保護熱線(熱線111)的Facebook頁面上,民眾通報了太原省一名名為T.N.P. A.(13歲)的女孩需要幫助的事件。
初步信息顯示,可能是祖母、繼祖父和祖母的哥哥實施暴力,目前她正在太原區域中央醫院接受治療。
同樣在三天內,從11月18日至21日,A.被祖母家庭虐待的事件成為媒體和社交網絡上的熱點,引起公眾憤慨。

婦女與兒童事務局建議太原省衛生廳配合相關機構和組織緊急檢查、核實、處理侵犯兒童權利的行為,並根據《兒童法》及指導文件實施支持和保障兒童權利的措施。
其中,婦女與兒童事務局建議太原省衛生廳為A.提供諮詢、指導和心理治療服務。
當A.出院返回家庭時,太原省衛生廳需要徵求A.和家庭的意見,連接並提供法律援助服務,以確保實現撫養權,並讓A.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中。
太原省衛生廳與教育部門連接,確保A.的學習正常進行,不受干擾,並在A.返校時提供心理支持。
該局的文件還建議太原省衛生廳配合當地相關部門評估需求、就業狀況和收入來源,以支持A.母親的就業。

如《青年在線》報道,11月20日上午,靈山坊公安表示該機構正在澄清靈山坊、太原省一名女孩被家人虐待的事件。
初步確定,祖母、繼祖父和祖母的哥哥使用棍棒、掃帚柄、刀背、鋤頭等毆打,導致女孩必須住院急救。
根據初步信息,A.與祖母、繼祖父和祖母的哥哥同住在靈山坊金湖居民組。
週末兩天,A.回到親生母親家玩耍。大約在11月16日22時,她返回祖母家時,因被懷疑偷錢而遭到祖母和祖母的哥哥審問和毆打。
在近4小時內,從11月16日22時至11月17日凌晨2時,P.A.被上述三人毆打和審問。

祖母、繼祖父和祖母的哥哥扇耳光、扯頭髮、用鍋扇臉、用刀背、木棍、小鋤頭擊打A.的手、大腿、肩膀和身體多處,強迫A.承認偷了祖母的350萬越南盾。
當無法忍受疼痛時,A.被迫承認偷了上述金額(公安部門確認A.不是偷Hằng錢的人)。三名成年人將A.拉到廚房,繼續使用木棍、小鋤頭毆打女孩,強迫她供出藏錢地點。
直到Nguyễn Ngọc Thành先生(祖母P.A.的哥哥)威脅要用鉗子拔掉A.的指甲,女孩因恐懼而掙脫逃跑,爬過廚房窗戶跑到田野。
A.跑到一家雜貨店前倒下,被民眾送往太原區域中央醫院急救。
11月17日,A.的母親T.Q.T.女士向太原省靈山坊公安提交了刑事控告書。
接到報案後,靈山坊公安緊急進行核實,以調查澄清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P.A.出生於2012年,居住在靈山坊,與祖母Nguyễn Thị Bích Hằng女士(出生於1969年)以及Lương Quốc Trung先生(出生於1971年,Hằng女士的第二任丈夫)和Nguyễn Ngọc Thành先生(出生於1965年,Hằng女士的哥哥)同住。
Hằng女士、Trung先生、Thành先生有用手、鍋、木棍、鋤頭、刀背殘忍毆打A.的行為,導致A.住院時身體多處瘀傷。
據太原區域中央醫院稱,A.的健康受損5%。
11月21日,太原省公安調查機構表示,該機構已決定刑事立案,決定起訴犯罪嫌疑人,並臨時拘留三名在靈山坊(太原省)毆打女孩的人,以調查故意傷害罪。
其中,A.的祖母和祖母的哥哥毒品檢測呈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