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的產品是否獲得版權認可,阮孟雄部長提出管理方式

在回應國會代表的意見時,科學技術部部長阮孟雄表示,本次修訂《知識產權法》的主要思想是將知識產權轉化為可交易的資產,從而形成科技市場。

“知識產權必須成為企業的資產,可以進行估值買賣,納入財務報表,可以作為抵押品借款或出資,特別是新技術、數字技術和AI資產。”——阮先生強調。

因此,知識產權最重要的轉變是從保護權利轉向資產化和市場化,以研究成果為基礎。知識產權必須成為企業和國家的戰略競爭工具。

部長表示,對於發達國家,無形資產和知識產權佔總資產的80%。越南已進入優先發展和保護知識產權以將越南提升為高收入國家的階段。因此,修訂法律內容旨在與相關科技法律保持一致…

因此,為了使知識產權真正成為經濟資產,法律必須有通用條款來管理企業中的知識產權。然後政府將詳細規定會計和說明…

其中包括尚未滿足資產負債表記錄條件的資產也將被記錄,以便估值,作為幫助企業推動成為經濟資產的基礎。

關於行政程序改革,法案將要求全面數字化轉型,將專利內容審查時間從18個月減少到12個月,並建立快速審查機制,確保在3個月內完成,避免文件積壓。

實際上,過去幾年,阮先生表示已積壓超過10萬份文件,因此必須集中力量處理這些文件。

關於AI生成的產品,阮先生表示AI不是知識產權的主體。因此,由AI自動生成且無人參與的產品不能像人類作品那樣受到專利版權保護。

然而,如果人類使用AI作為工具生成的產品,如一幅畫,如果人類有顯著貢獻想法,能夠指導修改AI結果,則可以承認為作者或發明人。

如果人類貢獻較少,僅將AI用作同事,例如僅提供上下文要求,則不是作者,但擁有商業使用權。這樣的規定符合各國的趨勢。因此,部長表示法律將授權政府確定用戶的創造程度,以制定適當的保護機制。

關於使用已合法公開向公眾發佈的信息,可以用於訓練AI。但條件是AI輸出結果不侵犯作者權利。

據部長稱,如果AI無法訪問數據,就不會有AI。AI是人工智能,因此我們如何對待人類智能,也應同樣對待AI。然而,採納代表的意見,起草委員會將研究並謹慎考慮此內容以進行適當修改。

為提高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和加強執法,提高社會和企業對知識產權的認識,阮先生認為沒有正確認識就不會有註冊保護、沒有開發、不尊重他人權利。有認識才能產生需求和改革知識產權保護活動的壓力。

因此,必須將知識產權納入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向企業和社區進行強力傳播。完善專業的知識產權法院,補充確保威懾力的處罰形式,將侵犯知識產權視為現實世界中的盜竊行為,並必須嚴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