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將個體工商戶稅收計算收入門檻提高至每年5億越南盾

約90%的個體工商戶將無需繳稅

具體而言,11月27日,財政部已向範明政總理和胡德福副總理提交文件,關於接收和解釋代表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項目的意見。

其中,公眾特別關注的重要內容之一是財政部提議將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的稅收計算收入門檻從之前的2億越南盾提高到每年5億越南盾。

根據財政部,這一收入門檻確保與個人工資、薪酬收入相當。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將對超過此門檻的收入部分繳稅。

財政部報告基於研究和聽取國會代表意見,使針對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的個人所得稅規定內容符合實際。

此外,這一提議水平確保與對其他類型收入(包括工資、薪酬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相對公平性。

“根據截至10月的數據,有超過254萬個體工商戶定期繳稅。如果應用這一收入水平,預計將有約230萬個體工商戶無需繳稅,約佔繳稅個體工商戶總數的90%” – 財政部報告。

僅對超過5億越南盾的收入部分繳稅

關於年收入在5億越南盾至30億越南盾之間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的稅收計算方案,在提交政府領導的文件中,財政部提議補充規定按收入計算稅收,即收入減去費用。這一水平確保按個人所得稅的本質徵稅,並適用與超小型企業相同的15%稅率。

因此,所有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都按實際收入繳稅,如果收入少則繳稅少,甚至如果沒有收入則無需繳稅。因此,無需繳稅的收入水平對必須繳稅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的影響將不再顯著。

如果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無法確定費用,則按現行稅率0.5%、1%、2%對超過5億越南盾的收入部分繳稅,具體取決於行業。此內容將在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中提議國會通過,並從2026納稅年度起適用。

此外,為確保個人所得稅免稅收入水平的統一性,在2024年第48號增值稅法修正案草案中,財政部提議將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經營者的免稅收入水平從每年2億越南盾提高到5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