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剛剛公佈了關於普通教育課程電子教科書標準、轉換流程和組織審查的草案通知。
因此,電子教科書的內容必須確保與印刷版教科書內容一致。電子教科書的數字格式需遵守現行技術標準和規範,支持多平臺(計算機、手機、電子閱讀器)。充分滿足出版領域的法律規定。電子教科書的界面必須在不同設備上優化顯示,適合各級學生的健康、視力,包括字體、字號、顏色、圖像效果、聲音。
根據草案規定的標準,電子教科書具有搜索、標記、註釋、放大、縮小內容的功能,允許基本交互(選擇答案、拖放、重複聽、輸入文本等)。電子教科書還具有靈活集成和更新的功能,能夠根據通用標準與學習管理系統(Learning Management System)、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虛擬現實技術(Virtual Reality)等連接。
電子教科書還能夠在沒有穩定互聯網連接時在線使用或下載,確保用戶始終可用。
關於基礎設施,草案通知規定,數據存儲服務器系統位於越南,使用越南互聯網域名,由教育部指派具有法律規定的職能單位組織運營、維護、定期更新,並受教育部監督。
草案明確指出,電子教科書必須遵守《出版法》、《網絡安全法》、《數字技術工業法》等現行法規。同時,嚴格遵守數據個人隱私和安全規定。採取預防和保護措施,防止網絡安全威脅,確保不包含有害或不當的鏈接或內容。
電子教科書中不得插入廣告、商業內容、購物建議、外部介紹。
根據草案,教育部規定,電子教科書轉換單位必須與普通教育機構合作,組織技術實驗和用戶體驗評估,針對代表性學生和教師群體進行。
電子教科書還必須由教育部成立的組織進行審查。如果印刷版教科書需要修改或更新,電子教科書也需相應修改或更新,並應用轉換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