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建設廳向建設部提交的報告稱,正在分兩個階段實施車輛排放控制方案,以執行政府關於減少環境汙染的第20號指令。第一階段適用於公交車,該市已制定路線圖和支持政策,以促進轉型,目標是到2030年所有汽車使用電力或清潔燃料。
第二階段適用於所有其他車輛。該市正在完善轉型路線圖、支持政策以及三個區域的排放控制分區:市中心、芹耶和昆島;預計在2026年第一季度提交市人民議會通過。

此前根據諮詢建議,市中心低排放區包括舊區:第1、3、5、6、8、10、11郡,平盛、新平、新富和富潤,由15座橋梁和17條主要道路界定。從2026年起,將控制三類車輛:使用柴油的重型卡車(完全禁止)、低於歐4標準的商用汽車和低於歐2標準的商用摩托車。到2027年,當摩托車強制進行排放檢測時,控制範圍將擴大到所有低於歐2標準的摩托車和低於歐4標準的汽車。
2032年後,該市計劃提高排放標準,並將低排放區擴大到整個一環區域,包括範洪東-阮泰山-七賢-香路2-阮文靈等路線。

為控制車輛,該方案建議安裝車牌識別攝像頭,對比註冊數據以確定排放水平。不符合標準的車輛進入低排放區將被處罰。在試點第一個月,違規者將受到警告。
從第二個月到第六個月,該市開始按第168號法令的50%進行罰款: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罰款10萬越南盾,汽車罰款20萬越南盾。六個月後,將全額罰款: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進入低排放區罰款20萬越南盾,汽車罰款40萬越南盾。
除了罰款外,該方案還補充了多項財政支持政策,為民眾和企業提供幫助,並發展支持轉型的基礎設施,如公共交通和充電站。
胡志明市在合併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後,擁有超過1400萬人口和1300萬輛車輛,不包括過往車輛。道路交通排放約佔細顆粒物的88%,每年造成超過3萬億越南盾的經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