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年在線》報道了題為“在貨車上貼‘救援中部地區同胞物資’橫幅以超載76%運輸大米”的文章後,許多讀者對司機以及自稱認識車主並帶來橫幅貼在車上的男子的行為表示憤慨。
不接受利用“救援物資”運輸超載的“伎倆”
讀者懷寶憤怒地表示:利用社區的善意和仁慈,通過貼“救援物資”橫幅來掩蓋超載違規行為,這種行為應受譴責。這是嚴重損害志願精神的行為。
讀者慶煌認為:“運輸大米超載76%過於嚴重,對交通基礎設施構成危險,並危及道路安全。無論出於何種理由,這種行為都不能接受。”
“又有人利用運輸救援物資的‘伎倆’來超載。如果是真正的救援物資,相關部門或許會理解並提醒。這是利用救援名義進行違規的行為。建議嚴肅處理,”讀者楊文俊表示。
持相同觀點的讀者chichchoelua發聲:“利用救援來超載運輸貨物是可譴責的行為。”
“即使運輸救援物資,並獲得政府確認,也不允許危險超載,”讀者Rimmin補充道。
讀者buit****@gmail.com強調:“救援也必須遵守法律,運輸救援物資的車輛並不缺乏。”“利用人道主義牟利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讀者陳登顯強調。
與此同時,讀者通建議:“應嚴懲利用慈善牟利的罪行。我認為公眾會支持相關部門。”

應同時處罰貨車車主
根據讀者福安的說法:“車主才是從超載中獲益的人。需要追究車主、倉庫及相關運輸公司在此事件中的責任。”
“超載76%的情況下,應按規定處以最高罰款。只有重罰才能有效威懾,遏制超載車輛氾濫的情況,”讀者洪軍建議。
讀者黃花提議:“一名自稱認識車主的男子帶來橫幅貼在車上的說法聽起來不具說服力。需要澄清該男子是誰,以及車主是否協助或指示?”
“如果敢利用貼救援物資橫幅來欺騙相關部門,應沒收這些大米直接捐贈給受洪災影響的同胞,”讀者黃福草建議。
讀者光發提議“應沒收全部大米,按照貼橫幅者的意願捐贈給中部地區同胞”。
“還應處罰冒充行為,在大家集中救援時,利用民眾的困難和災難牟利,”賬號hoan****@gmail.com提出意見。
正如《青年在線》報道,12月1日,同塔省公安交警局已對司機範玉厚(44歲,居住於慶和省演林縣春東村)立案進行行政處罰,調查其參與交通時運輸貨物超載的行為。
此前,11月26日19時5分,在同塔省富有鄉的80號國道上。同塔省公安交警局第二公路交警隊檢查由司機範玉厚駕駛的集裝箱車,發現其運輸大米超載允許載重76%。經檢查,交警發現車輛運輸超過72噸大米,超載76%。
交警還發現集裝箱車前方貼有寫著“救援中部地區同胞物資”字樣的橫幅。
經初步調查,厚未能提供證明上述大米為救援物資的文件或資料,也沒有任何機構或組織出面管理運輸上述大米以救援中部地區同胞的事宜。
關於橫幅,司機陳述在等待同塔省笠沃縣明哲米倉接貨期間,一名自稱認識車主的男子帶來並貼在車上。
交警小組已對司機厚運輸貨物超載的行為立案進行行政處罰。
交警局提醒公眾絕對不得利用救援活動違法。在車上貼、掛橫幅不安全,會遮擋司機視線,且如果這些物品掉落路上,會潛藏許多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