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代表就房地產市場哄抬房價行為發表看法

調節投資者的利潤

在剛剛舉行的2025年健康、可持續房地產市場建設論壇上,建設部住房與房地產市場管理局局長宋氏幸女士表示,要識別是否存在哄抬房價現象,關鍵在於明確房地產銷售價格的構成因素。

據幸女士介紹,銷售價格結構主要由兩個主要要素構成:土地價格——即土地使用權成本和住房工程投資建設成本。

這些成本包括建築材料、人工、稅費以及分攤的技術基礎設施費用。

為了得出最終銷售價格,需要將成本與銷售費用和額外費用相加。

因此,幸女士認為,當建築材料價格上漲直接影響房地產成本時,必須對市場保持客觀看法。

“有兩個市場,初級市場直接關係到投資者的利潤。因此,需要制定政策來調節利潤,以平衡項目投資者和購房者之間的關係。

次級市場則受到中介機構的強烈影響。要確定是否存在哄抬價格,必須控制初級市場的銷售價格、成本和交易價格,然後才能控制次級市場的價格,”幸女士提出意見。

為了控制房價,幸女士表示,建設部及其他部委正在同步實施措施,以限制哄抬價格行為。

其中有三個核心要素,首先是信息透明化,目前正在制定關於國家房地產數據庫的法令,旨在確保從供應源到房地產價格,特別是初級市場的透明度,從而控制次級市場。

其次是控制和可持續發展房地產市場。為此,必須關注庫存以識別哪些細分市場仍存在短缺。

此外,建設部正在與相關單位合作,致力於在電子環境中建立由國家管理的房地產交易中心,並涉及土地、稅務和金融等相關機構的參與。

第三,對於次級市場的調節,信貸、金融和稅收政策至關重要,需要合理干預。

更重要的是,在控制市場時,必須關注細分結構和庫存。目前,我們高端細分市場過剩,但適合居民收入和社會住房的房地產嚴重短缺。因此,需要集中發展適合居民收入的細分市場,”幸女士強調。

建設部代表就房地產市場哄抬房價行為發表看法

解決供應短缺問題

據農業與環境部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武士堅先生介紹,土地價格約佔成本的30%,而公寓房地產僅佔不到10%。

然而,許多項目早已繳納土地使用費,於2020年完成,但直到2023-2024年才銷售,因此土地價格波動的影響未必是最大因素,特別是對於免收土地使用費的社會住房。

因此,堅先生認為,導致土地熱潮和投機、哄抬房地產價格的根本原因是長期供應短缺。

為了解決長期供應短缺和規劃中土地分配問題,建設部及其他部委已採取果斷行動。

政府已通過第171號決議,以解決與《土地法》及其他規定相關的障礙,幫助增加項目土地供應。

此外,農業與環境部也向政府提交了第66.3號決議,以處理與土地相關的法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