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政府監察與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越南辦事處合作舉辦研討會“預防和打擊國家以外區域的腐敗”。
“腐敗日益深入廣泛地滲透到國家以外區域”
在研討會上發言時,政府監察常務副總監察長阮國團認定腐敗是許多國家的固有頑疾,對社會生活產生負面影響,威脅穩定並阻礙經濟社會發展。
引用近期調查處理案件的實際例子,阮國團先生認定國家以外腐敗形勢日益複雜,出現在房地產、銀行、證券、債券等多個領域,影響範圍和損害程度巨大。
“腐敗不僅存在於國家區域,而且日益深入廣泛地滲透到國家以外區域”,阮先生強調。
據副總監察長阮國團稱,腐敗行為通常通過企業與被授權人勾結的巧妙手段實施。
國家以外區域的腐敗還通過為“友好、後臺”企業提供保護的手段實施,以中標、獲得商業優勢、侵佔財產或勾結、賄賂、介紹賄賂以謀取私利解決事務。

“認識到國家以外區域腐敗的危害,越南已努力完善反腐敗法律框架,其中2018年《反腐敗法》首次將調整範圍擴大到國家以外區域,標誌著重要轉折點,體現了黨和國家確保兩個區域之間透明度、廉潔和公平的決心。
越南繼續制定、補充政策以增強透明度、控制利益衝突、提高問責制和鞏固企業治理”,阮先生在研討會上分享。
私營企業腐敗通常隱秘發生
在研討會上分享時,反腐敗、消極現象局局長(政府監察)阮文景表示,越南已初步在2018年《反腐敗法》及相關法令中建立私營區域反腐敗法律基礎。
然而現行規定在實施時仍缺乏具體指導。“許多重要內容如利益衝突控制、交易中佣金和報酬的透明度、企業負責人責任等仍然懸而未決”,景先生認定。
據景先生稱,私營區域的透明度只有在企業自行建立內部廉潔文化時才可持續。國家需要頒佈行為準則範本、指導內部控制機制、加強對勾結、隱瞞利益行為的制裁。
“公共權力機構不能代替企業。法律必須賦予權力、賦予責任並迫使企業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景先生強調。
上校阮文實,反腐敗、經濟、走私犯罪調查局第一處處長(公安部),表示私營企業腐敗案件通常隱秘發生,通過虛增合同、非法支付佣金、避稅、勾結投標等手段,使得追蹤極其困難。
“對於調查機構來說,最大的障礙不是缺乏處理規定,而是缺乏獲取透明財務數據的工具”,實上校分享。
實先生提議強制企業對大額交易應用數字化會計、電子發票、定期公開財務報告,以創建服務於調查的數據來源。同時需要建立保護內部舉報人的機制,因為許多案件僅通過內部舉報才被發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