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今日,12月9日凌晨在峴港-廣義高速公路上發生的客車與集裝箱車相撞事故已導致4人死亡。
經核實,交警局代表表示,客車司機範文橋(1986年出生,住寧平省海靜縣)已連續駕駛5小時。
這是違法行為,因為根據《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汽車司機不得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
然而,另一個引起許多人關注的因素是,交警局信息顯示:在峴港-廣義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司機無法停車休息,因為該路段沒有休息站。
峴港-廣義高速公路全長131.5公里,規劃中有雙向6個休息站(每方向3個)。但目前整個路段沒有任何休息站。
交警局確認:“因此,在基礎設施不滿足要求的情況下,交警無法處理在高速公路上超時駕駛的行為。”
當信息在《青年在線》上發佈時,許多讀者對許多高速公路路段投入運營但缺乏配套、長距離路段沒有休息站的狀況表示擔憂。
讀者胡玉秀認為,超過130公里的路段沒有休息站“真是可悲又可笑”。這對司機和乘客在需要上廁所或遇到健康問題時是巨大挑戰。
賬戶胡仁評論說,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是違規的。但在超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沒有休息站,對司機來說非常困難。同時,需要明確相關單位在投入使用高速公路時未按設計建設休息站的責任。正在建設的休息站需要加快進度,以準備迎接年底和2026年春節的高峰出行期。
讀者本提出觀點,在無法建設標準休息站時,投資者可以設置安全的停車點。
儘管峴港-廣義高速公路已運營十多年,但尚未有休息站是“難以接受的”。因為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即使在緊急車道)上廁所或休息非常危險,如果勉強堅持,後果將是災難性的。同時,許多南北高速公路路段甚至沒有連續的緊急停車帶。
警方表示,事故發生在12月9日凌晨4點12分,位於峴港-廣義高速公路Km71+200處(屬於峴港市三春鄉)。截至目前,事故已導致四人死亡。
調查機構初步確定,車牌號為29B-081.62的客車司機範文橋已連續駕駛5小時,超過了規定駕駛時間。
該車從林同省德重縣出發,經過慶和省。當車輛到達峴港-廣義高速公路時發生事故。
交警局表示:“司機和車上乘客未系安全帶,導致碰撞發生時後果嚴重。”
同時,駕駛15C-360.35牽引車的司機裴孟勝,通過尿液檢測棒檢查毒品,結果呈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