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0日至12日的會議上,峴港市人民議會頒佈了關於增加收入支出的決議,旨在鼓勵和提高幹部、公務員、職員的工作效率。該政策基於第136號決議和城市預算平衡能力制定。

決議規定根據任務完成程度增加收入係數,總支出不超過基本工資的0.8倍。2026年,出色完成任務的人員享受係數0.5;良好完成任務為0.3;完成任務為每月工資的0.1倍。

城市計算得出,出色完成任務的組別中,幹部、公務員每月可領取475萬越南盾;職員每月438萬越南盾;在黨和政府交辦任務的協會工作的人員每月418萬越南盾。良好完成任務的組別支出為每月285-263萬越南盾,完成任務組別為每月95-88萬越南盾。

峴港每月獎勵優秀幹部最高500萬越南盾

支付按季度進行,基於評估結果,確保公開透明;只有被評定為完成任務及以上級別的人員才能領取。從2027年起,市政府將向市人民議會提交年度支出係數決定,但不超過基本工資的0.8倍閾值。

市政府副主席陳南興表示,內務廳將發佈KPI框架作為統一評估的基礎。經費來自各機關、單位的工資改革資金、城市預算和鄉級預算。

該政策預計適用於約54,556人,包括近10,000名幹部、公務員;超過44,000名職員;以及163名在交辦任務的協會工作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