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越南勞動總聯合會第八屆(第十三屆)執行委員會會議上,胡志明市勞動聯合會副主席黎文和分享了胡志明市目前有多達168個鄉鎮級行政單位的故事。
然而,從舊縣級到新鄉鎮級的最低工資區域劃分導致一些相鄰地區卻屬於不同區域。
個別地方僅隔一座橋或一條路,但一處屬於區域1(最高最低工資),另一處屬於區域3,差距高達117萬越南盾(超過28%)。
其中,一些以前屬於巴地頭頓省(現為胡志明市)的鄉鎮、坊、特別區已接近區域1,與區域3的工資水平不符。
因此,胡志明市勞動聯合會建議將以下地區的最低工資區域從區域3調整至區域2:金隆鄉、周德鄉、義交鄉、義城鄉、龍海鄉、龍田鄉和昆島特別區。
從長遠來看,胡志明市勞動聯合會副主席提議規定與區域1接壤的地區工資差距不超過一個工資區域。對於生活成本特別高的海島地區,如昆島,應考慮制定特殊的工資區域機制。

關於此事,越南勞動總聯合會勞動關係委員會副主任胡氏金銀表示,鄉鎮級行政單位的調整過程在工資區域劃分方面出現了一些問題,其中包括胡志明市。
據金銀女士稱,政府已發佈第293/2025號法令,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並於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因此,她建議各地和工會層級繼續審查、彙總勞動者關於行政單位調整後工資區域重新劃分的意見,及時發現差距過大的地區,特別是接壤的鄉鎮、坊。
這有助於保障會員和勞動者的生活,避免對勞動力流動產生負面影響。因為如果僅隔一條路或一座橋,工資差距顯著,勞動者就會進行比較。
對於接壤地區,她建議工資差距不超過一個區域。例如,A鄉屬於區域1,那麼相鄰的B鄉應屬於區域2,不能是區域3。這一原則有助於使勞動條件、生活水平相近的地區不會差異過大。
據金銀女士稱,最低工資區域劃分不僅是支付工資的依據,還是計算勞動者其他收入和福利的基礎。
因此,職能部門需在全國範圍內審查、調整區域劃分,基於合併後地區的生活成本、勞動條件、實際情況的重新評估,同時不增加企業成本。
國家工資委員會繼續收集數據,評估最低生活水平、經濟發展狀況、通貨膨脹指數及相關因素,以便在未來提出適合的最低工資區域建議。
專業機構還應注意評估與勞動者生活相關的因素,如交通、食宿、就業、學習、子女學校或娛樂、醫療需求等。
從2026年1月1日起,區域最低工資比現行標準增加7.2%,相當於增加25萬至35萬越南盾。
– 區域1:從現行的每月496萬越南盾增至531萬越南盾(最低時薪從23,800越南盾/小時增至25,500越南盾/小時)。
– 區域2:從每月441萬越南盾增至473萬越南盾(最低時薪從21,200越南盾/小時增至22,700越南盾/小時)。
– 區域3:從每月386萬越南盾增至414萬越南盾(最低時薪從18,600越南盾/小時增至20,000越南盾/小時)。
– 區域4:從每月345萬越南盾增至370萬越南盾(最低時薪從16,600越南盾/小時增至17,800越南盾/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