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河內市農業與環境廳固體廢物管理處處長阮文貴向《青年在線》表示,該廳已向山同鄉、安慶鄉、八長鄉、大青鄉、南富鄉和嶺南坊發送文件,要求嚴肅處理與建築垃圾汙染環境相關的違規行為。
此外,河內市農業與環境廳還要求各鄉、坊制定方案,徹底解決違規傾倒、堆放建築垃圾(固體建築廢物)的問題,並進行清理、恢復場地。
此前,《青年報》記者已向固體廢物管理處提供了山同鄉、安慶鄉、八長鄉、大青鄉、南富鄉和嶺南坊的11個傾倒、填埋建築垃圾的地點。
根據文件內容,上述各鄉、坊需審查其管理範圍內的土地,以主動組織部署建築垃圾的堆放、處理、回收點,滿足地方範圍內的處理需求,依據河內市人民委員會11月12日第69號決定的分級規定。
如果地方不主動審查、安排轄區內的建築固體廢物堆放、處理、回收點,鄉、坊人民委員會將對市政府負責,若發生違規傾倒、堆放建築固體廢物的情況。
加強土地、河流、池塘、湖泊、溝渠管理,嚴格管理轄區,嚴密管理未施工項目的場地,對空地需採取圍欄措施,防止對象利用傾倒偷倒廢物,特別是存在被偷倒廢物風險的地方。

許多被填埋建築垃圾的土地尚未恢復原狀
12月16日,《青年報》刊登調查報道《隨意傾倒建築垃圾》,反映近期建築需求大,垃圾需按規定運輸至堆放、處理填埋、回收地點,但卻被運去填平河內市的農田、公共土地、池塘湖泊、河岸。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進入記者鏡頭的垃圾車尚未分類,除了建築廢料(多餘混凝土、沙子、石子、碎磚等)外,還混雜著木屑板、磚塊木條、破損帆布、塑料袋等多種廢棄建築材料。
關於報道中反映的被傾倒、平整、填埋垃圾的土地尚未恢復原狀的情況,12月19日下午,阮貴先生表示,河內市農業與環境廳將繼續督促上述鄉、坊人民委員會介入,依法恢復土地原狀。
河內市農業與環境廳已發文件要求各鄉、坊在12月12日前將執行結果報送該廳,以便彙總並報告河內市人民委員會,但至今只有嶺南坊人民委員會提交了報告。
根據嶺南坊人民委員會的報告,從7月1日至12月9日,該單位已處罰16起偷倒建築廢料案件,罰款金額超過1.84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