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單位的調整與重組

在行政單位調整後,全國剩餘34個省和直轄市,不再有縣級。與此同時,軍隊解散縣級軍事指揮部,由區域防禦指揮部取代。縣級軍事指揮部的任務被重組,確保通過鄉級、省級和區域防禦指揮部按照新模式順暢執行。

根據國防部的指導,調整後的34個省和直轄市將組織145個區域防禦指揮部,每個地方根據面積、人口、任務要求和軍事、國防特點有3-6個單位。每個區域防禦指揮部可在特定階段派遣5-7名軍官支持鄉級。合併後的3,321個鄉,平均每個區域防禦指揮部負責約40-50個鄉。

一系列關於軍隊組織和人事的政策自2025年起生效

與地方軍事力量調整並行,軍隊重組直屬主力單位。其中,第34軍團基於合併第3軍團(西原兵團)和第4軍團(九龍兵團)成立。第12軍團基於第1軍團和第2軍團成立,功能和任務更重,配備更多新型、現代化武器和裝備,適應新的戰略佈局。

國防部還基於炮兵兵種成立炮兵-導彈司令部,配備現代化武器和裝備,具有更廣泛的戰略部署能力。這支力量按照精、簡、強、現代化的方向組織,規模和功能、任務較之前擴大。

此外,後勤總局和技術總局合併為後勤-技術總局;財務、計劃和投資、經濟局重組為財務局。國防戰略研究院和軍事歷史研究院合併為越南國防戰略和歷史研究院。地圖局和作戰局重組為作戰局。國防部社會保險和政策局合併為政策-社會局。

國防部長潘文江強調,調整軍隊組織和力量是客觀必然,符合實際,體現了關於組織力量的新思維、新視野,滿足新形勢下建設、鞏固國防和保護祖國的要求。

一系列關於軍隊組織和人事的政策自2025年起生效

機構調整後取消一些職位

修訂後的《越南人民軍軍官法》自7月1日起生效,規定取消一些職位,包括省級邊防部隊指揮部的指揮長、政委;省級邊防部隊指揮部的副指揮長、副政委;縣級軍事指揮部的指揮長、政治指導員;縣級軍事指揮部的副指揮長、副政治指導員。

取消這些職位旨在符合中央軍委指導的繼續調整地方軍事力量組織方案,按照精、簡、強的方向,滿足新形勢下的任務要求。

修訂法還調整了徵召公民入伍的權限。據此,決定徵召公民入伍和履行參加人民公安義務的權限屬於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取代之前的縣級軍事指揮部指揮長。

省級人民委員會負責組織將徵召入伍的公民和履行參加人民公安義務的公民交付給接收單位;交接儀式由區域防禦指揮部按照國防部長的規定執行。

武器領域頂級專家月薪最高可超過2.3億越南盾

第103號法令自7月1日起生效,規定了對核心國防工業基地和核心安全工業基地工作人員的一些制度和政策。

根據法令,專家的月最高工資為基本工資的30倍(相當於超過7,000萬越南盾);領域領先科學家的月最高工資為基本工資的80倍(超過1.87億越南盾);總工程師的月最高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00倍(相當於超過2.3億越南盾)。

專家、領域領先科學家和總工程師優先被委派執行具有戰略意義的武器、技術裝備發展科技計劃和項目,以及特殊技術業務設備;根據能力和任務考慮任命到合適的工作崗位。

此外,如果他們沒有個人所有住房或住房距離工作地點超過30公里,優先安排公務住房;獲得租金支持或從社會政策銀行貸款分期購買住房,由機構、組織擔保;根據吸引、重用人才的規定享受休假政策。

一系列關於軍隊組織和人事的政策自2025年起生效

優秀畢業飛行員可被授予上尉軍銜

國防部第18/2025號通知規定了對現役軍官培訓畢業學員授予軍銜;校級、尉級軍官越級、提前晉升軍銜和提前加薪。

據此,飛行員、潛艇學員培訓畢業評級良好、訓練優秀、是黨員的,考慮授予上尉軍銜;如果畢業優秀或在國外培訓,授予大尉軍銜。

在軍醫學院培訓的士官、士兵,畢業評級優秀以上,在課程中獲得全軍優秀戰士稱號以上的,考慮授予上尉軍銜。在其他學校培訓大學學歷的人員,畢業評級優秀,獲得全軍優秀戰士稱號以上且是黨員的,也考慮授予上尉軍銜。

提高徵兵體檢健康標準

根據國防部第105/2023號通知適用於2025年徵兵期,參加兵役的健康分類基於兩個主要標準:體力和疾病。符合入伍條件的公民必須達到1、2或3級健康。

每個健康指標從1到6分,其中1分為非常好,6分為非常差。達到1級健康的人所有指標得分為1;2級健康至少有一個指標得分為2;3級健康至少有一個指標得分為3;指標得分從4分及以上的情況不符合入伍條件。

關於體力,國防部應用BMI(身體質量指數)評估身高和體重之間的相關性。男性身高低於1.57米、體重低於43公斤;女性身高低於1.5米、體重低於42公斤的公民不符合參加兵役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