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下午,中央內政部舉行會議,通報中央反腐敗、浪費、消極指導委員會第29次會議的結果。
在會議上,中央內政部副部長鄧文勇表示,關於2026年的重點任務,總書記蘇林要求必須更堅決、更有效、更可持續。
總書記強調,雖然已經建立了良好基礎,但必須做得更好,絕不能主觀、滿足。其中,總書記指出了2026年的六項重點任務解決方案。
具體來說,堅決指導及時有效實施第十四屆代表大會決議,結合集中實施三大突破(關於體制、關於幹部工作、關於應用科學技術數字化轉型),以有效反腐敗、浪費、消極。
總書記要求,就在2026年初,必須制定並頒佈中央關於加強黨對反腐敗、浪費工作的領導的決議。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決議,不僅確定了未來任期內反腐敗、浪費、消極的目標、要求、觀點和任務、解決方案,還考慮了長期,展望到國家成立100週年…

根據鄧先生的說法,總書記指導進一步加強反腐敗浪費工作。
特別是指導徹底處理存在困難、障礙、長期積壓的工程項目,以及機構調整後多餘的土地和房屋基地,以釋放資源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
在2026年第一季度,必須完成處理存在困難、障礙、積壓的工程項目,特別是根據指導委員會常設委員會要求的11個重點項目中10個,以及檢查、監察、判決中類似性質的土地項目…
在2026年第二季度,必須完成處理、安排有效、正確使用機構調整後多餘的土地和房屋基地,不讓其惡化、損壞、損失浪費。
另一項內容,鄧先生提到總書記要求徹底處理嚴重、複雜、輿論關注的案件和事件,結合組織好國會代表、各級人民議會代表的選舉。
不讓舊錯誤重演,不讓在大會後的大型工程項目實施中發生腐敗、浪費、消極。
必須從一開始就對國家重點項目大型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監察,不讓發生腐敗、浪費、消極,確保不讓每個工程項目之後又必須處理案件、事件,處理幹部。
總書記指出,及時發現處理是非常好的,但更好的是不讓腐敗、違規發生。
總書記要求必須進行監察、檢查、嚴肅處理在管理開採使用礦產資源、稀土、環境保護、能源中的違規行為,不讓被操縱、壟斷,扭曲黨和國家的政策機制和法律。
司法機關加強配合,加快調查處理案件、事件的進度,力爭在2026年結束調查處理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的21起案件和5起事件。
特別是那些涉及腐敗變質幹部與企業勾結的案件、事件,浪費事件,以及發生在食品安全領域影響人民健康的事件。
與此同時,加強權力控制,反腐敗、浪費、消極,結合提高兩級地方政府活動的效力效率…
在這次會議上,指導委員會一致同意將涉及管理、開採加工經營稀土、鎢和鋁土礦的違規事件,根據政府監察結論,納入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範圍。
結束指導處理5起案件和4起事件,因為它們已按規定解決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