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每個工程項目之後,又得處理案件、事件,處理幹部

12月25日下午,中央內政部舉行會議,通報中央指導委員會關於預防、打擊腐敗、浪費、消極的第29次會議結果。

關於2026年的重點任務,中央內政部副部長鄧文勇表示,總書記蘇林要求必須更堅決、更有效、更可持續。

總書記強調,過去已打下良好基礎,但必須做得更好,絕不能主觀、滿足。其中,總書記指出2026年的六項重點任務解決方案。

具體而言,堅決及時有效部署第十四屆大會決議,結合集中實施三大突破(關於體制、關於幹部工作、關於應用科學技術數字化轉型),以有效預防腐敗、浪費、消極。

總書記要求,就在2026年初,必須制定並頒佈中央關於加強黨對預防腐敗、浪費工作的領導的決議。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決議,不僅確定未來任期預防腐敗、浪費、消極的目標、要求、觀點和任務、解決方案,還考慮長期,願景到國家成立100週年…

不讓每個工程項目之後,又得處理案件、事件,處理幹部

據鄧文勇先生,總書記指示在預防浪費工作中實現更強勁的轉變。

特別是指導徹底處理存在長期困難、積壓的工程項目,以及機構調整後多餘的土地房產,以疏通資源,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兩位數增長目標。

在2026年第一季度,必須完成處理存在困難、積壓的工程項目,特別是根據指導委員會常設處要求的11個重點項目中10個,以及檢查、監察、判決中類似性質的土地項目…

在2026年第二季度,必須完成處理、有效安排使用機構調整後多餘的土地房產,確保不損壞、不浪費。

另一項內容,鄧文勇先生提到總書記要求徹底處理嚴重、複雜、輿論關注的案件、事件,結合組織好國會代表、各級人民議會代表選舉。

不讓舊錯誤重演,不讓大會後大型工程項目實施中出現腐敗、浪費、消極。

必須從一開始就對國家大型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監察,不讓發生腐敗、浪費、消極,確保每個工程項目之後不必處理案件、事件、處理幹部。

總書記指出,及時發現處理是很好的,但更好的是不讓發生腐敗、違規。

總書記要求必須進行監察、檢查,嚴肅處理礦產資源、稀土、環境保護、能源管理開發利用中的違規行為,不讓被操縱、壟斷,扭曲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機制。

各司法機關加強配合,加快調查處理案件、事件的進度,力爭在2026年結束調查處理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的21起案件、5起事件。

特別是涉及腐敗變質幹部與企業勾結的案件、事件,關於浪費的事件,影響人民健康的食品安全領域事件。

同時,加強權力控制,預防腐敗、浪費、消極,結合提高兩級地方政府活動的效力效率…

在這次會議上,指導委員會同意將涉及稀土、鎢礦和鋁土礦管理、開採、加工、經營的違規事件,根據政府監察結論,納入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範圍。

結束指導處理5起案件和4起事件,因為已按規定完成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