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超過22公斤毒品,前鄉主席被判終身監禁

乂安省人民法院剛剛開庭初審被告Mùa Bá Vừ(42歲,居住在乂安省Na Ngoi鄉)關於“非法運輸毒品”的罪行。

犯罪時,Vừ擔任乂安省(舊)Kỳ Sơn縣Na Ngoi鄉人民委員會主席職務。

根據乂安省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1月6日,Vừ被一名名叫Tu的男子(身份不明,來歷不清)聯繫,僱傭他從Na Ngoi鄉運輸毒品到(舊)Nam Đàn縣。

此人表示報酬為1億越南盾,因此Vừ同意了。

1月8日上午,Tu聯繫Vừ通知“貨物”即將送達。隨後,Vừ打電話給兒子,安排時間一起前往(舊)Vinh市開會和探望弟弟,當父親疲勞時由兒子開車代替。

同日晚,吃完飯後,Vừ開車到約定地點取多包毒品,然後藏在後座副駕駛座位下。

第二天黎明,Vừ叫醒兒子一起出發。

當接近毒品交付地點時,因為不想讓兒子知道自己的錯誤行為,Vừ讓兒子下車等待。隨後,Vừ開車尋找有利地點藏匿毒品以交付給客戶。

到1月9日上午7點,當Vừ運輸毒品到達(舊)Vinh市Hưng Chính鄉(現為Vinh Hưng坊)時,被公安逮捕。案件贓物超過22公斤毒品。

審判委員會認定被告有減輕情節,如坦白供述,工作期間獲得(舊)Kỳ Sơn縣人民委員會多次表彰和基層競賽戰士稱號;被告的父親獲得國家授予一級抗戰勳章。

被告Vừ被判處終身監禁。對於被告的兒子,由於此人不知道父親的行為,因此未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