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平興鄉人民委員會(胡志明市)突擊獎勵兩名及時發現一名駕駛自制三輪車人員向本溝(位於翁貝橋區域,屬於平興鄉第43村)扔垃圾的村長。
平興鄉人民委員會獎勵的兩名村長包括黎氏協女士——第43村村長和段國峰先生——第47村村長。
此前,12月26日,平興鄉人民委員會部署清理垃圾,同時部署設置圍欄,旨在限制人們向本溝(位於翁貝橋區域,毗鄰第43村和第47村)扔垃圾。
同一天,12月26日,N.H.C.先生(在Tan Hung坊區域賣菜)駕駛自制三輪車回家,位於興隆鄉,到達翁貝橋時將一袋垃圾(裝有剩餘蔬菜)扔入本溝,被第43村和第47村村長髮現。
上述兩名村長及時向鄉經濟科報告,對C.先生關於“在人行道、車道上或城市排水系統或地表排水系統中丟棄、排放、拋棄垃圾”的行為進行行政違規記錄,該行為根據政府2022年7月7日第45/2022/ND-CP號法令第25條第2款d點的規定,該法令規定了環境保護領域行政違規處罰。
12月24日,一些居民向《青年在線》表示,最近翁貝橋腳區域和阮文靈路(平興鄉)成為自發扔垃圾的地方。
同一天,12月24日,平興鄉人民委員會領導表示,未來鄉人民委員會將繼續配合垃圾收集單位處理、收集翁貝橋腳區域和阮文靈路的垃圾。鄉人民委員會審查攝像頭系統以監控、處理違規扔垃圾的人員。
據平興鄉人民委員會領導表示,鄉人民委員會將對提供違規扔垃圾案件信息的人員進行即時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