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建設廳剛剛報告了安置房項目、準備實施和正在實施的安置區基礎設施項目的進度。
據此,胡志明市的安置區基礎設施項目有5個項目正在準備投資,6個項目正在實施(大多數安置區技術基礎設施投資項目都較原計劃進度緩慢),以及26個項目已完成並正在安排安置。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顯示一些項目進度長期延遲。具體來說:
龍碧安置區技術基礎設施項目(第二階段 – 第二小區)服務於南北高速鐵路項目,於2005年2月獲批。
至今20年後,該項目仍未完成,技術基礎設施項目仍在施工中,並需按照檢查結論執行。
這種拖延導致項目陷入法律“重疊”狀態,給根據2024年公共投資法投資新的高速鐵路服務項目帶來困難。
項目延遲的原因是新的法律障礙,未能統一工程量,以及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延遲。
第十二郡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的第十二郡新泰一坊安置區項目(38公頃區域)實際上從2002年開始實施(至今已23年),但仍存在1%的土地障礙,且土地法律手續尚未完成。
此外,服務於第三環線平陽段項目的平新安置區技術基礎設施項目,對於清理與美福-新萬路(長15.3公里)重疊的第三環線段土地具有關鍵作用,也遇到了補償、土地清理和法律方面的障礙,可能導致項目延遲約90天。
還有服務於胡志明市-木牌高速公路項目及其他公益項目的富文貴鄉安置區技術基礎設施項目,可能延遲約50天。
此外,由芽貝郡區域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的3個項目(包括T30安置區、富春10公頃安置區、其他安置區)也遇到了各種困難和障礙。
從上述實際情況出發,建設廳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派農業與環境廳報告關於公共投資項目安置用地、安置房基金、安置地點審查工作的指導內容執行結果。
同時,負責彙總各地安置房、安置用地需求並報送建設廳;配合審查全市安置服務技術基礎設施用地法律文件和法規,為重點項目、公益項目和城市改造發展建立安置用地基金。
此外,指派財政局牽頭,配合市土地發展中心和規劃-建築廳審查適合投資建設安置區的土地,提出投資建設建議文件,確保滿足至2026年及以後公共投資項目的安置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