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黃忠剛剛簽署發佈了關於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產品目錄和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護產品目錄的通知75/2025/TT-BNNMT(簡稱通知75)。
據此,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產品目錄包含2,222種活性成分和5,687種商品名(藥品名稱)。與通知03/2025相比,草案增加了12種活性成分和617種商品名。
其中,殺蟲劑有897種活性成分和2,196種商品名;殺菌劑有838種活性成分和1,957種藥品名稱;除草劑有312種活性成分和996種商品名;滅鼠劑有9種活性成分和73種商品名;植物生長調節劑有67種活性成分和207種商品名。
昆蟲引誘劑有8種活性成分和8種商品名;殺螺劑有31種活性成分和162種商品名。輔助劑(鋪展劑)有5種活性成分和6種商品名;白蟻防治劑有17種活性成分和29種商品名;木材防腐劑有7種活性成分和8種商品名等。
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護產品目錄仍保持31種活性成分,如2.4.5 T、克菌丹、敵菌丹、甲胺磷、艾氏劑、呋喃丹、氯丹、甲基對硫磷、乙基對硫磷、六六六、林丹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75規定含有卡巴呋喃活性成分(屬於殺蟲劑類別)的植物保護產品將不允許進口,僅允許生產3個月,並在本通知生效之日起銷售和使用2年。
對於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產品目錄中含有卡巴呋喃活性成分(《鹿特丹公約》附錄III中的化學品)的植物保護產品的進口,將按照對外貿易管理法律法規執行。
對於含有苯呋喃活性成分(屬於殺蟲劑類別)的植物保護產品,僅允許生產、進口3個月,並在本通知生效之日起銷售和使用1年。
通知75自2月10日起生效,並取代通知25/2024和通知03/2025。
從2017年到2023年,農業與環境部已審查並從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產品目錄中移除了14種植物保護產品活性成分,如多菌靈、甲基硫菌靈、苯菌靈、百草枯、2,4-滴、乙酰甲胺磷、二嗪磷、馬拉硫磷、毒死蜱、氟蟲腈、草甘膦等。
這些是對人類健康、牲畜和環境有高風險的植物保護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