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晚,得樂省克容帕克鄉公安領導表示,根據省公安調查機關首長的授權,鄉公安已立案偵查,對嫌疑人範玉慶(25歲,居住在得樂省新進鄉第二村)提起公訴,並拘留兩個月,以調查故意傷害罪。範玉慶是在車輛行駛時用筷子刺傷出租車司機的人。
訴訟決定已得到得樂省第四區域人民檢察院批准。
根據初步調查,1月1日下午約15時,範玉慶叫出租車載妻子和小孩從埃菲鄉回家。當車輛經過克容帕克鄉克姆榮村區域時,路況惡劣,多處坑窪導致小孩嘔吐。
因此,範玉慶提醒司機開慢點。在交流過程中,雙方發生矛盾,爭吵起來。
值得注意的是,當司機仍在駕駛車輛時,範玉慶用隨身攜帶的筷子攻擊司機。司機因突然受驚和害怕,打開車門逃跑以保全性命,將出租車留在路邊。
事件被居民記錄並上傳到社交媒體,迅速傳播,引起廣泛關注並引發輿論憤慨。
經過核實、收集材料和證據後,公安機關確定範玉慶的行為涉嫌根據刑法第134條故意傷害罪,具備刑事處理依據。
在調查機關,範玉慶承認了全部行為,供認因憤怒,在與司機發生矛盾時未能控制自己。
目前,事件正由克容帕克鄉公安繼續調查,以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