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芒街(廣寧省)出租車司機遭女乘客團伙揪頭髮、毆打的事件來看,搭載醉酒乘客的故事也給出租車司機帶來了難以處理的情況。
當乘客醉酒、行為失控時,司機能否拒載或中途停車?如果在車上遭到威脅、襲擊,司機應如何應對,既保護自己又符合法律?
夜班司機最怕醉酒失控的乘客
事件發生在8月30日凌晨,當時出租車司機阮進達(28歲)在芒街搭載了4名乘客,包括1男3女。據警方初步核實,這群乘客有飲酒跡象。
行駛途中,兩名女子要求司機返回接人,但阿達以車內已滿拒載。隨後司機遭到辱罵,頭部和麵部被毆打。
阿達開門逃跑,但繼續被數人追趕,遭拳打腳踢、鞋砸、棍棒和水煙筒擊打數次,一度倒在路上。
警方已確定7名相關人員,正在進一步調查事件經過及各人角色,以便處理。

據河內富川鄉的阮文俊(32歲)——一名有近10年服務車輛駕駛經驗的司機稱,醉酒乘客的情況對司機來說並不陌生,尤其是夜班司機。
阿俊講述道:“夜班司機最怕乘客喝太多。平時只是小事,但一旦失控,乘客很容易發火。司機越爭辯越容易出事。”
阿俊表示,如果遇到像芒街那樣的情況,當車上已滿員而乘客要求再接人時,他也會拒絕,但會盡量婉言解釋,同時建議另叫一輛車。
如果乘客開始辱罵、威脅,他就不會再爭辯,而是尋找明亮、人多或靠近公安局的地方停車,然後撥打總檯或請同事支援。
他說:“開車是為了賺錢,但遇到這種情況必須優先考慮安全。乘客就坐在身後,而自己握著方向盤。一旦他們突然有過激行為,非常危險。”
那些因醉酒乘客而“心驚肉跳”的行程
近10年駕齡中,阿俊多次搭載醉酒者,尤其是晚上23點以後,大排檔和卡拉OK開始散場的時候。
大多數乘客仍能控制行為,有人上車後一路睡到目的地。最令人擔心的是那些喝得太多的人,容易動怒或在行駛中做出突然舉動。
有一次,阿俊載一名喝了很多酒的男乘客。此人不斷改變目的地,一會兒要左轉,一會兒又要掉頭。阿俊解釋時,對方發火辱罵,從身後抓住他的衣服並擊打頭部。
他回憶:“當時我握著方向盤,被突然襲擊也很慌張。但我不能回頭爭吵,只要方向盤一偏,就會危及自己和路人。”
阿俊減速,找人多的地方停車後求助。“捱打當然惱火,但客人喝醉了,越爭越容易出事。那趟車我寧可不要錢,只要自己安全。”
阿俊說,更輕微的情況,如乘客在車上嘔吐、叫不醒、到達後沒錢支付或直接在車上吵架,也屢見不鮮。
儘管如此,司機不能一看到乘客喝了酒就拒載。如果乘客仍清醒、能說清地址、不鬧事,阿俊仍會載客。但當乘客威脅、打人、砸車、搶方向盤或在行駛中開門時,就必須設法停車。
阿俊說:“幾十萬越南盾的車費不值得拿安全去賭。遇到醉酒乘客要態度溫和,但感到危險時必須懂得停下。”
乘客醉得太厲害,司機可以拒載嗎?
河內市律師團鄭文線律師認為,需要區分喝了酒的人和醉到無法控制行為的人。
並非客人一有酒味,司機就可以拒載。如果此人仍清醒、正常交流、不鬧事或影響安全,原則上仍是普通乘客。

然而,當乘客已經鬧事、威脅他人或妨礙駕駛時,司機可以拒載或停車以確保安全。
按鄭文線律師的說法,如果事件發生在行駛途中,司機不應隨意將乘客趕下車。適當的做法是找安全位置,優先選明亮、人多的地方,然後聯繫總檯、乘客親屬或職能部門求助。
若遭乘客攻擊,司機有權自衛。越南《刑法》第22條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允許一個人對正在侵犯自己或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必要反擊。
另一種常見情況是醉酒乘客在車上嘔吐或損壞車輛。律師表示,這兩種情況也需要區分。
如果乘客故意砸窗、破壞內飾或損壞車輛,必須賠償實際損失。視性質、程度和後果,該行為還可能被依法追究。
而醉酒乘客在車上嘔吐不能當然視為故意破壞。如果司機需要清潔、除味、修理座椅或產生費用,要求支付時應依據實際損失及公司服務規定(如有)。
追打司機,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從芒街事件來看,碩士、律師阮德盛認為,如果事態如最初信息所述,司機已逃跑但仍被多人追趕襲擊,這不再是顧客與服務提供者之間的普通爭執。
調查機構將依據受害者傷勢、攻擊方式、所用物品及每個人的行為來認定責任。對於多人參與的事件,需查清誰是發起者、直接毆打、追趕、使用工具或協助他人攻擊,以區分責任。
阮德盛律師說:“顧客不滿意可以反映、投訴或選擇其他交通工具。沒有任何理由因為一項服務要求未被滿足就允許對司機使用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