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5日起生效的第282/2025號法令規定了在安全、社會秩序、社會安全領域;預防和打擊社會弊病;預防家庭暴力方面的行政違規處罰。
政府規定,對於已在新合法住所居住、符合登記條件但未辦理變更登記地手續的行為;或篡改居住信息確認內容的行為,處以200萬至400萬越南盾的罰款。與第144/2021號法令的規定相比,對此行為的罰款金額已翻倍。
目前,全國居民已可通過VNeID應用程序登記常住和暫住。要通過VNeID應用程序登記常住或暫住,居民需要通過應用商店(iOS用戶使用Appstore;Android用戶使用Google Play)下載或更新至最新版本。
公民登錄VNeID賬戶 → 選擇行政手續 → 在顯示的列表中選擇暫住登記或常住登記。
在常住登記或暫住登記頁面,點擊新建請求進入為自己或代他人登記常住/暫住的部分。公民可以選擇暫住登記類型為新建戶或登記到現有戶。
之後,公民選擇通過VNeID應用程序或居住信息變更申報表(CT01)確認戶主、合法住所所有者、父母/監護人同意的方式。接著填寫戶主、合法住所所有者的姓名和個人識別號碼。
按照指南填寫完整信息後,居民將確認信息。在提交文件前,公民需要附上相關文件:租房合同;合法住所證明文件;居住信息變更申報表(CT01)。應用程序允許選擇通過電子郵件接收結果或在登記暫住的公社/坊公安直接領取。

住宿經營場所、集體住房、醫療機構、旅遊住宿場所,未通知住宿也將受到上述罰款,如果人數超過3人,罰款金額翻倍。
高達400萬越南盾的罰款還適用於塗改、篡改居住信息確認內容的行為;購買、出售、出租、出借居住信息確認以實施非法行為;抵押、接受抵押居住相關文件、材料的行為。
400萬至800萬越南盾的罰款適用於讓他人登記到自己住所以謀利的行為;阻礙公民行使自由居住權;不配合常住、暫住、暫離檢查的行為。
800萬至1200萬越南盾的罰款適用於偽造、提供虛假信息、文件、材料以在居住數據庫中登記常住、暫住、分戶、調整居住信息的行為。住宿經營場所、集體住房未通知住宿人數達9人及以上也將受到上述罰款。
違規組織和個人將被沒收行政違規物品、工具,並被迫退還非法所得。
使用假身份證可能被處以高達1000萬越南盾的罰款
該法令還規定,如果機構或有權人員要求檢查時不出示公民身份證,將被處以5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
200萬至400萬越南盾的罰款適用於侵佔、非法使用他人公民身份證的行為;塗改、篡改公民身份證內容的行為;破壞、故意損壞公民身份證的行為。故意破壞公民身份證也將受到類似處罰。
偽造數據以獲取公民身份證、個人識別號碼的人可能被處以400萬至800萬越南盾的罰款。此金額也適用於提供虛假信息、文件以獲取公民身份證的行為。
使用已註銷的假公民身份證、個人識別號碼;使用已過期的公民身份證、身份證實施非法行為的人將被處以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的罰款。此罰款也適用於抵押、接受抵押公民身份證;出租、出借公民身份證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