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胡志明市警察局交通警察科(PC08)所屬的蓋萊交通警察隊加強巡邏、檢查和處理摩托車駛入梅志壽路自行車專用車道的情況。
同一天,交警在巡邏時發現B.K.Đ.(38歲,居住在胡志明市平慶鄉)駕駛摩托車進入梅志壽路的自行車專用車道,因此停車檢查並處理。
交警隨後對Đ.先生的行為“未按規定車道行駛”(根據第168/2024號法令第7條第3款d點規定)立案,將處以60萬至80萬越南盾的罰款。
Đ.先生表示,看到車道空著就駛入,不知道這是專門為自行車設置的。其他許多違規者在被交警處罰時也顯得困惑。
有人還茫然地解釋說“沒有注意到標誌”。檢查後,交警明確解釋這是劃有標線和安裝標誌的自行車專用車道,旨在確保交通參與者的安全。
此前據《青年在線》報道,梅志壽路從阮基石路到D1路段的自行車道被許多摩托車侵佔,特別是在早晚高峰時段。
許多車輛行駛速度相當快,迫使騎自行車的人不得不緊貼路邊躲避。在某些路段,汽車還停放在自行車道上。
T.Q.N.(居住在安慶坊),經常在這條路上騎自行車鍛鍊和上班,分享道:“有自行車道很好,我很高興。但摩托車一直駛入這條車道,有時甚至比旁邊的車道還擁擠。很多時候正在騎車時摩托車從旁邊擦過,非常害怕被颳倒。”
許多路人認為自行車道被侵佔的情況主要是由於部分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法規意識有限。
儘管標線和車道標誌已清晰佈置,但不少摩托車仍故意駛入自行車道以避開擁堵,特別是在高峰時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