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稱,在芽莊機場區域獲得安置地的家庭,都是此前在芽莊市中心擁有穩定住房和土地的居民,但他們必須執行搬遷政策,移交土地以實施該省規劃的連接芽莊機場區域的各條道路和交通節點項目。

根據《土地法》規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認為,所有在舊芽莊機場區域獲得居民安置土地使用權的案例“均不屬於不能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情況”。

然而,至今各職能部門“卻未能完成土地手續,為上述居民頒發安置土地使用權證書”,“導致不滿,出現了許多要求審查相關事宜的請願信”。

關於規劃,根據國防部領導與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達成一致的政策,十多年前,空軍軍官學校與省人民委員會已將芽莊機場超過62.98公頃的國防用地直接移交給福山集團股份公司進行規劃,實施芽莊商業-服務-金融與旅遊中心區項目。

將國防用地直接交給企業實施商業項目的做法,是在空軍軍官學校、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與福山集團股份公司之間以“三方移交”方式進行的。上述土地面積分兩批移交(2015年12月移交18.8公頃,2016年1月繼續移交超過44.09公頃)。

此後,應福山集團的要求,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已頒佈各項決定,批准調整分區規劃,批准與連接芽莊機場區域的各條道路和交通節點項目相關的詳細規劃。

連接各條道路和交通節點的項目目標之一是“確保整個區域的交通系統順暢連接,有助於提高芽莊機場區域的土地使用效率”,該項目已交由福山集團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業主。

根據省裡的決定,2017年1月13日,當時的芽莊市人民委員會已發佈土地收回通知,供福山實施投資建設連接芽莊機場區域的各條道路和交通節點的BT項目。

為實施項目需收回的土地總面積近7.5公頃/209塊地,其中屬於被拆遷、收回的居民房屋土地部分的面積為191塊/1.1公頃。

拆遷、收回土地的結果,根據芽莊市人民委員會的報告(2024年3月),個人和家庭居民已移交174塊土地。

其中,有92戶家庭和個人已獲批准分配118塊安置地(每塊面積從49.55平方米到121.63平方米)。

實際上,有85戶家庭和個人已在芽莊機場項目的規劃安置區領取了110塊安置地。至今,許多家庭已在分配的安置地上建造了房屋。

然而,2022年4月,空軍軍官學校連續向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和芽莊市人民委員會發送兩份文件,建議通知居民家庭“暫停在已分配的安置地上施工房屋”,“以便在等待政府總理批准舊芽莊機場房屋土地重新安排、處理及改變用途方案期間,嚴格管理國防用地,避免產生複雜情況”。

與此同時,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稱,地方職能部門已收到許多居民家庭關於延遲解決芽莊機場區域安置土地使用權證書發放事宜的請願信。

2025年2月12日,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已向國防部發送文件,建議儘快對舊芽莊機場土地的國防用地管理、移交地方管理事宜作出檢查結論,並報告主管機關按規定處理,以便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有依據依法審查、指導處理向居民發放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檔案。

然而至今,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一位副主席稱,省裡仍未收到國防部關於上述問題的反饋文件。因此,省裡各職能部門也未能解決向居民發放芽莊機場區域安置土地使用權證書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