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國家主席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國家主席關於第15屆國會通過的法律的命令。

關於自7月1日起生效的《人口法》,衛生部副部長阮氏蓮香表示,該法規定了多項旨在維持替代生育水平的措施。據此,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女性勞動者可享受7個月的產假;男性勞動者在妻子生育時可享受10個工作日的假期。

國家將為極少數民族女性、在生育水平低於替代水平的省份生育的女性以及在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提供生育財務支持;根據住房法規定,優先購買、租賃購買或租賃社會住房,適用於有兩個及以上親生子女的人。

發佈針對5月15日前生育兩個孩子的女性的社會住房優惠指南

衛生部人口司副司長範武煌表示,該法中的鼓勵生育政策具有原則性、基礎性和長期性,其中包括擴大享受社會住房政策的範圍。

為確保法律統一,國會已允許修改《住房法》第76條關於享受社會住房支持政策的範圍。衛生部正在建議政府頒佈法令和通知,詳細規定這些優惠的實施。

具體而言,衛生部與建設部合作修改和補充第05/2024號通知,詳細規定《住房法》的一些條款,其中明確了證明對象和享受社會住房政策條件的文件樣本。該通知預計在5月15日前發佈。

《人口法》還授權政府決定其他措施以維持替代生育水平;省級政府可規定高於政府頒佈的支持水平,以適應實際情況。同時,該法補充了旨在減少出生性別失衡的規定,如禁止選擇胎兒性別、禁止通知和透露胎兒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