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這項決議,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仍將繼續適用土地使用費優惠政策。但附帶更嚴格的條件,以防止利用政策進行土地交易,收緊土地分割出售。

具體而言,居民只需繳納限額內土地差額土地使用費的30%和超限額部分的50%,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繳納100%。

新規定的一個值得注意之處是,優惠僅適用於每個家庭或個人每塊土地一次,不能適用於多次分割或連續分割的多塊土地。

此舉旨在阻止將大塊農業用地分割成多個小塊出售以牟利的行為,這是過去一段時間許多地方出現土地虛熱的主要原因之一。

優惠規定僅適用於特定情況,如與住宅用地相連的園地、池塘,或具有長期穩定來源、通常位於居民區的土地。

對於獨立的農業用地、2014年7月1日後分割的土地或面積較大的土地,將不享受此優惠,轉為住宅用地時仍需繳納100%的差額費用。

律師阮登思(胡志明市律師協會)解釋說,新規定更清晰地明確了減免土地使用費的條件。而每塊土地僅適用一次優惠是一項措施,旨在限制通過分割土地、借用他人名義等手法規避法律以謀利的行為。

因此,這項新政策有望顯著限制農業用地投機、無規劃的土地分割出售,並避免形成未連接基礎設施的小塊土地,這是大城市周邊一些地區令人擔憂的現狀。

一位專家評估認為,土地使用費優惠僅適用於具體情況並限制投機性分割,市場將減少“虛熱”,同時更有效地管理土地。

對於自2024年8月1日起已按舊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的人員,決議允許稅務機關重新審查。如果重新計算後,轉換費用低於居民已繳納的金額,則退還差額部分。

收緊農業用地分割出售被視為平衡土地使用者合法權益與有效管理、使用土地的一步,旨在避免投機謀利並長期保護土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