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海防市公安局1月8日更新消息,通過業務措施,2025年9月8日,海防市公安局經濟警察局發現兩輛汽車運輸、買賣1274.5公斤已屠宰、有腐臭味、無來源、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呈陽性的豬肉,從疫區運往當地豬肉食品加工公司和機構,目的是消費。
公安機構已逮捕黎伯營(生於1977年,住址:海防市安邊坊孫德勝街)和鄭河越(生於1991年,住址:海防市河南鄉善莊村)。
檢測結果確認,黎伯營和鄭河越汽車上的豬肉樣本以及下龍罐頭股份公司冷庫中的豬肉樣本,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呈陽性。


通過對下龍罐頭股份公司總部和倉庫的緊急檢查,海防市公安局已查封4個貨物倉庫,約130多噸冷凍豬肉。
至2025年9月12日,市公安局調查警察局已發佈“違反食品安全規定”案件的起訴決定。
2025年12月24日,市公安局調查警察局起訴9名被告,包括裴德重(生於1979年,住址:海防市吳權坊峴港街);黎伯營(生於1977年,住址:海防市安邊坊孫德勝街);阮氏線(生於1980年,住址:興安省美豪縣仙舍2居民區);阮氏蘭(生於1977年,住址:興安省東興鄉同位村);
丁氏議(生於1982年,住址:興安省神溪鄉光中村);阮平鸞(生於1968年,住址:興安省神溪鄉陳富村);範春全(生於1975年,住址:興安省神溪鄉東都奇村);
阮嘉達(生於1971年,住址:興安省北先興鄉金玉3村),鄭河越(生於1991年,住址:海防市河南鄉善莊村),涉及根據刑法第317條第4款提供、買賣來自因非洲豬瘟死亡的豬、病弱豬的食品行為。
目前,案件繼續依法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