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通過授權然後出售土地騙取資金案件

1月5日,廣寧省公安通報,省公安調查機關正在調查發生在東潮市(2022年至2023年期間)的“侵佔財產詐騙”案件。

該案件由多名居民舉報陳文勇(1997年出生,居住在廣寧省安生坊)在辦理土地行政手續過程中的欺詐行為。

據公安機關稱,2024年4月15日,東潮市(舊)公安接收了5名公民的舉報信,包括:陳氏秋玄女士、陳文興先生、武氏素媛女士、賴氏祥女士和黃氏美女士。

受害者表示,他們信任地將錢和土地使用權證書交給陳文勇,委託辦理分割地塊、轉換土地使用目的、更換土地使用權證書等手續。然而,勇利用這種信任侵佔了財產。

勇的主要手法是制定內容為“全權授權”的合同,賦予勇全權處置財產,如轉讓、抵押、贈與等,違背了授權人的最初意願。

受害者表示,由於相識和信任,他們在簽署前沒有仔細閱讀合同內容。隨後,勇使用這些土地使用權證書轉讓給第三方,侵佔了大量資金。

核實過程顯示,勇通過接收辦理土地手續和借款,直接侵佔受害者的總金額為1.6億越南盾,以及3份土地使用權證書。

此外,通過非法轉讓地塊給裴國訓先生、範國慶先生和杜文祥先生,勇收到的總金額超過20.7億越南盾。

在調查機關,勇承認由於經濟困難、債務纏身,在接收受害者的錢和文件之前就已產生侵佔財產的意圖。

據公安機關稱,該案件因勇不斷逃避,給調查工作帶來困難,多次暫停和恢復處理信息來源。

截至2025年12月28日,通過業務措施,廣寧省公安調查機關辦公室的工作組在河內市逮捕了陳文勇。

調查機關已決定恢復案件,並對勇進行刑事拘留,以繼續依法調查和處理。

根據收集到的文件和證據,調查機關初步確定陳文勇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74條第2款c點規定的“侵佔財產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