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同奈省公安通報,已逮捕阮晉煌(28歲,籍貫慶和省),以調查其在社交媒體上銷售“虛擬”商品的詐騙案,涉案金額超過13億越南盾。

據調查,煌沒有穩定的工作。為了個人消費和賭博,從2024年底開始,煌萌生了在網絡空間詐騙侵佔財產的想法。

在Facebook上了解過程中,煌發現許多人使用手段銷售不存在的商品,以侵佔買家的定金,於是模仿並按照這種方式實施。

具體來說,煌從不同來源下載電動自行車和家用電器如冰箱、冰櫃等商品的圖片。

隨後創建並使用多個虛假Facebook賬戶(包括金煌、靈煌、俊達)在群組中發佈銷售商品的帖子。

當有人聯繫購買時,煌直接發消息交流,發送商品圖片以建立信任,然後要求客戶轉賬部分或全部商品價值的定金。

然而,在收到客戶的款項後,煌切斷聯繫,刪除好友並侵佔財產。

例如,在2025年11月,煌使用金煌賬戶在龍慶社區群組中發佈銷售冰箱的帖子。

相信該帖子,N.N.T.先生(居住在同奈省寶榮坊)向煌轉賬超過1300萬越南盾購買商品,但隨後被切斷聯繫。

通過類似手段,公安確認從2024年底至今,煌已多次實施詐騙侵佔財產行為,涉及全國超過100名受害者,總侵佔金額超過13億越南盾。

通過核實工作,同奈省公安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預防處確認煌利用網絡空間,使用多個社交媒體賬戶發佈虛假信息以詐騙侵佔財產。

該單位已集中力量,同步實施各項專業措施,並在對象正在胡志明市躲藏時成功逮捕阮晉煌。初步,煌已承認其全部犯罪行為。

從上述事件中,同奈省公安網絡安全與高科技犯罪預防處建議民眾在網絡空間參與交易時需提高警惕。

謹慎審查、仔細檢查賣家和商品信息,不提前轉賬、不支付定金、不以任何形式向陌生人轉賬,以預防詐騙侵佔財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