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第343/2025號法令,患有嚴重疾病的退休軍官每季度可獲得兩次基本工資的補助,相當於468萬越南盾,取代之前每月基本工資234萬越南盾的標準。
嚴重疾病清單根據衛生部長的規定確定。享受該政策的條件是退休軍官必須經醫療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患有嚴重疾病;適用於已退休的將軍級軍官;以及已退休的校官和尉官,並附帶職務相關條件。
關於患嚴重疾病時的護理制度,退休軍官可獲得高於普通基本伙食費的病理伙食費(用於治療疾病的伙食費),以滿足醫療指示的營養需求。此制度適用於在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整個期間。
如果在軍隊醫院住院治療,預算將支付病理伙食費與現役軍人後勤物資標準基本伙食費之間的差額。當在軍隊外醫療機構治療時,退休軍官仍根據現行規定獲得高於基本伙食費的病理伙食費保障。

據國防部稱,之前的補助標準較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同時嚴重疾病的診療費用日益增加,給退休軍人生活帶來困難。
每年,鄉級人民委員會根據轄區內退休軍官數量進行審查,編制名單報告省級軍事指揮部,作為預算編制和確保政策實施經費的基礎。支付方式可通過直接支付、郵政服務或個人賬戶進行。
除了疾病補助政策外,一些退休軍官群體每年或每兩年可獲得療養邀請函。在軍隊療養團休養時,軍官可獲得住宿保障、健康護理和交通費用報銷。部分人員還可按季度獲得購買《人民軍隊報》的費用,並在重大節日期間根據分級進行會面、通報情況和贈送禮物。



